刷微博的时候,偶然刷到一个话题,“分手到底应不应该当面说”。
有人说,分手一定要当面说,这是对这段感情的基本尊重。
也有人说,如果感情一定是要结束了,再没有可以商量的余地,不见面也好,
免得俩人当面谈不好要么吵起来,要么哭的心软,弄的双方更难堪,最后不欢而散。
怕当面分手的不可控,电话或微信分手的太草率,说到底都不过是想好好结束。
体面分手,即使只能到这里,再没办法和你有曾经我们共同向往的完满结局。
一段感情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往往都有其要终极的痕迹。
可能是早就存在的矛盾,也可能是一开始两个人就不合适,只是因为某种契机,某个场景,突然就萌生了在一起的冲动。
评论里大多说应该见面,好好告别,要体面分手的人,上次分手时都没有见面。
大概觉得应该见面的,都是当时没有见面觉得遗憾吧。
有很多人都说,分手一定要见面,很多问题就可以谈清楚,也许是误会。
说不定……就不会到分手的地步。哪怕真的要分手,也可以不留遗憾了。
乍一看很有道理,但事实总是残酷得多。
真正的了断局是不存在的。
真正坚持要见面的大都是想挽留过去的美好而已。
想去见对方一面,多多少少,是希望感情还有转机——“我们原本可以不分手的。”
但矛盾从来就不是见一面就能解决的,让人难过的从来就是因为要分手,而不是因为没有见面。
对分手有这样一个比喻,我很喜欢:
分手就像结束了一场连胜——你不能否认曾经得到过的成就和快乐,也不能否认打了一场败仗去训练吧,从头来过。
分手,就像一个人在深夜里独自就着可乐嚼着零食看电影,放的是回忆,看的是自己,想的是青春。
而至于影片的内容,你看完后又记得多少?
见面只是在网上看到一场电影之后去影院补上一张票或再看一遍或不看,剧中人早已不在。
分开不是谁不好,只是我们想要的对方刚好给不了;当初深情不再,日后何必叨扰。
我爱你不后悔,也尊重故事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