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每日學20161013

《论语》每日學20161013

2016-10-13    02'25''

主播: 一起用声音提升维度空

226 7

介绍:
2016.10.13複習內容: 2.23 子張問 十^世可知也 子曰^ 殷因於夏禮 所損益^ 可知也 周因於殷禮 所損益^ 可知也 其或^繼周者 雖百^世 可知也 2.24 子曰^ 非其鬼而祭之 諂也 見義不^為 無勇也 3.01 孔子謂季氏 八^佾^舞於庭 是可忍也 孰^不^可忍也 3.02 三家者以雍徹^ 子曰^ 相維辟^公 天子穆^穆^ 奚取於三家之堂 3.03 子曰^ 人而不^仁 如禮何 人而不^仁 如樂^何 2016.10.13學習內容: 3.04 林放问礼之本 子曰^大哉问 礼 与其奢也 宁俭 丧 与其易^也 宁戚^ 今日学习资料: 3.4林放⑴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⑵也,宁戚。” 【杨伯峻译文】林放问礼的本质。孔子说:“你的问题意义重大呀,就一般礼仪说,与其铺张浪费,宁可朴素俭约;就丧礼说,与其仪文周到,宁可过度悲哀。” 【注释】⑴林放——鲁人。⑵易——《礼记?檀弓上》云:“子路曰,‘吾闻诸夫子: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可以看做“与其易也,宁戚”的最早的解释。“易”有把事情办妥的意思,如《孟子?尽心上》“易其田畴”,因此这里译为“仪文周到”。 【论语正义】 林放問禮之本。鄭曰:“林放,魯人。”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甯戚。”包曰:“易,和易也。言禮之本意,失於奢,不如儉;喪,失於和易,不如哀戚。”   ○正義曰:“本”者,萬物之始。先王制禮,緣人情世事而爲之,節文以範圍之。《荀子天論》言文質“一廢一起,應之以貫”。貫者,言以禮爲條貫也。《禮運》云:“故祀這不同也,不豐也,不殺也,所以持情而合危也。”《禮器》云:“孔子曰:‘禮不同,不豐,不殺,蓋言稱也。’”又曰“先王之制禮也,不可多也,不可寡也,唯其稱也。”不同者,禮之差等。禮貴得中,凡豐殺,即爲過中不及中也。過中不及中,俱是失禮。然過中失大,不及中失小,是故文家金失在過中,質家多失在不及中。《表記》言:“周之敝,利而巧,文而不慚,賊而蔽;殷之敝,蕩而不靜,勝而無恥;夏之敝,意而愚,喬而野,樸而不文。”則以周尚文,殷質不能勝文。夏尚忠,忠者,質之至也。文質均有所敝,然二者相較,則寧從其失小者取之,所謂權時爲進退也。質有其禮,儉戚不足以當之,而要皆禮之本相近,蓋禮先由質起,故質爲禮之本也。《禮三正記》曰:“帝王始起,先質後文者,順天地之道,本末之義,先後之序也。事莫不先有質性,乃後有文章也。”《大戴記禮三本》云:“凡禮始於脫,成於文,終於隆。故至備,情文全優盡;其次,情文迭興;其下,複情以歸太一。”“太一”者,至質無文,然爲禮之本。當夫子時,奢僭失禮,大非文周制作之舊,故夫子屢言“從周”。從周者,從乎文,周之所制以修明之而已。然世變已亟,或猶慮從周不足以勝之,則惟欲以質救文。《春秋》今文家以夫子作春秋,欲變周從殷,即此義也。林放意亦欲以質救文,故夫子聞其所問,深美大之。大之者,大其有維世之意,撥亂反正,不失仁術也。云“與其”,又云“寧”者,“與”猶許也。《說文》:“寧,所願也。”先爲與之,後複有所願,抑揚之詞,不得已之思也。“禮”對“喪”言之,則“禮”謂凡賓嘉諸禮也。“奢”者,《爾雅釋詁》:“奢,勝也。”《說文》:“奢,張也。”“勝,張”皆誇大之意。“喪”者,《白虎通崩薨篇》:“喪者,亡也。人死謂之喪何?言其喪亡不可複見也。天子下至庶人,俱言喪何?欲言身體髮膚,俱受之父母,其痛一也。”   “易”者,先兄五河君《經義義說略》:“《爾雅》:‘弛,易也。’展轉相訓,則易亦訓弛。言喪禮徒守儀文之節,而哀戚之心浸以怠弛,則禮之本失矣。《雜記》:“孔子曰:‘少連、大連善居喪,三日不怠,三月不懈。”不怠不懈,即不弛之義。故下文云‘期悲哀,三年憂。’言其戚也。蓋易者哀不足,戚者哀有餘也。’義與此同。”謹案:《淮南本經訓》:“處喪有禮矣,而哀爲主。”高誘注引此文。《隋書 高祖紀下》:“喪與其易也,寧在於戚,則禮之本也。禮有其餘,未若於哀,則情之實也。”並以易爲禮有餘。鄭此注但云“易簡”,未明其義。陳氏鱣《古訓》曰:“《檀弓》‘子思曰:“喪三日而殯。凡附於身者,必誠必信,鐵之有悔焉耳矣”。’時人治喪,以薄爲其道,失之簡略,故夫子以爲寧戚,言必盡哀盡禮也。”陳氏之言,或得鄭義,然少於曲,未爲當也。俞炎《書齋夜話》:“‘易’字疑是‘具’字,《檀弓》‘喪具君子恥具’,具與易蓋相似也。”此亦可備一說。   ○注:“林放,魯人。”   ○正義曰:《蜀禮殿圖》以林放爲孔子弟子,鄭以《弟子傳》無林放,故不云弟子。其以爲魯人,亦當別有據。《元和姓纂》謂“比干之後,逃難長林之下,遂姓林氏。”鄭樵《通志》謂“周平王世子林開之後”,皆出附會,不足據也。   ○注:“易,和易也。”   ○正義曰:《詩 何人斯傳》:“易,說也。”《郊特性注》:“易,和說也。”陳氏鱣曰:“包以爲和易,意與戚相反,然世情當不至此。” 【论语注疏】 林放問禮之本。鄭曰:“林放,魯人。”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包曰:“易,和易也。言禮之本意,失於奢,不如儉;喪,失於和易,不如哀戚。” [疏]“林放”至“寧戚”。 ○正義曰:此章明禮之本意也。“林放問禮之本”者,林放,魯人也。問於夫子,禮之本意如何?“子曰:大哉問”者,夫子將答禮本,先嘆美之也。禮之末節,人尚不知,林放能問其本,其意非小,故曰“大哉問”也。“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者,此夫子所答禮本也。奢,汰侈也。儉,約省也。易,和易也。戚,哀戚也。與,猶等也。奢與儉、易與戚等,俱不合禮,但禮不欲失於奢,寧失於儉;喪不欲失於易,寧失於戚。言禮之本意,禮失於奢不如儉,喪失於和易不如哀戚。 【论语集注】 林放問禮之本。林放,魯人。見世之為禮者,專事繁文,而疑其本之不在是也,故以為問。子曰:「大哉問!孔子以時方逐末,而放獨有志於本,故大其問。蓋得其本,則禮之全體無不在其中矣。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易,去聲。易,治也。孟子曰:「易其田疇。」在喪禮,則節文習熟,而無哀痛慘怛之實者也。戚則一於哀,而文不足耳。禮貴得中,奢易則過於文,儉戚則不及而質,二者皆未合禮。然凡物之理,必先有質而後有文,則質乃禮之本也。范氏曰:「夫祭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喪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禮失之奢,喪失之易,皆不能反本,而隨其末故也。禮奢而備,不若儉而不備之愈也;喪易而文,不若戚而不文之愈也。儉者物之質,戚者心之誠,故為禮之本。」楊氏曰:「禮始諸飲食,故汙尊而抔飲,為之簠、簋、籩、豆、罍、爵之飾,所以文之也,則其本儉而已。喪不可以徑情而直行,為之衰麻哭踴之數,所以節之也,則其本戚而已。周衰,世方以文滅質,而林放獨能問禮之本,故夫子大之,而告之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