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加的发展,一些人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网络公益活动的同时,有夸大或者欺骗的情况,对此你怎么看?
互联网的出现不仅让很多传统行业有了新的发展模式,也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公益活动,本是方便快捷且高效互动的好事,但正如所有新生事物都有两面性一样,如今网络公益活动中出现夸大或者欺骗的现象,那么本应充满善意的网络公益活动究竟为何会出现夸大和欺骗呢?其中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
第1,行骗者本身利欲熏心,相关法律意识淡薄。做假公益的人都有为了博取他人关注获得流量,从而赚取不义之财的心态,因此不惜无底线无下限的以公益的名义谋取私利,哪怕触及道德与法律的底线也在所不惜。之前的梁山诈捐事件中,一名网络主播去贫困地区直播给村民发钱,等直播结束又把钱要了回来,事件的结果就是害人害己,不仅伤害了淳朴的村民和热心的直播观众,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也对他进行了惩罚。
第二,网络平台审核标准不够完善。自媒体时代是一个人人都可以参与的时代,所有人都可以开直播,但这种人人参与的优点也恰恰暴露了网络平台准入门槛低,审核标准不够完善的弊端。
第三,监管力度不够。虽然我国网络信息化建设比较快,网民规模大,但短视频平台等社交媒体的兴起时间还是比较短的,如何有效监管,仍然是处于探索完善的阶段,(我们对于网络平台的监管制度还不够完善)这也让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第四工艺组织的发展不成熟,相关制度不够完善,工艺本身是好事,但也需要有专人负责,否则就会鱼龙混杂适得其反。
针对以上原因,为了让网络公益更加健康的发展,我有如下建议,第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在网络上倡导诚信文明,对于企业而言:建立网络行业自律制度,规范相关流程。此外对于群众而言:通过案例指导和多种宣传方式,提高民众的防骗意识。
第二,建立健全网络实名制度,提高门槛。网络平台的低门槛虽然给了人们表现自我的机会,但网络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相关平台后期的审核和治理,低门槛不代表可以为所欲为,我们要做到真正的放管结合。网络平台需要配合政府相关监管机构完善监管制度。
把不合规不合理不合法的事情控制在发生之前,对于触犯相关法律规定的人应予以追责,并禁止使用平台。
第三,公益组织继续完善制度,做到流程公开,财务透明。及时公布善款的总额流向使用情况,并引入政府,媒体,群众等多方监督,让网络公益经得起全社会的检验。
好的公益活动能让处于困境中的人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也能让有爱心的人和单位得到奉献自己回报社会的机会,在互联网家理念的影响下,网络平台的公益活动一定会越来越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