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书》第202天:只要有痛苦,就不可能有爱
爱是一种自由——双方都是自由的。只要有痛苦,爱就不见了,如果你真的爱一个人,你不可能带给他痛苦,虽然你认为自己所做的事是对他有益的。如果一味地要求他按照你的欲望去行事,而他也希望你能符合他的要求,那么这份关系就会痛苦。虽然你知道占有所带来的安全和舒适是短暂的,但你还是执着于这种短暂的慰藉,因此每一份企图得到慰藉和鼓励的努力,都是对内在本有的富足的一种悖逆。
因此任何一种会造成人我届分的行为,都会制造扰动和痛苦。这么一来你就必须压抑你真正的感觉来适应另一个人,换句话说,不断地压抑自己而带来所谓的爱,其实会摧毁两个人的关系。这种爱是没有自由的,其中只有狡猾的操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