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在[简书]上看见的一篇文章
文章作者叫四小姐的家
作者微博:圈圈的小宇宙
我不知道西安的夏天会有这么多的雨。
上午还是晴好的太阳,到下午的时候,天地忽的黑作一团,梧桐叶子“沙沙”响上几声之后,雨就来了。刚开始还是小雨点,打在被烤得晕乎乎的水泥地上,扬起一股细微的轻尘。很快就变成了细密的雨线,在窗前结成了一串珍珠帘子。
回到住处的时候,雨还在下。一边沮丧地想着晚上的跑步又泡汤了,一边计划着该怎样度过这个寂寞冗长的夜晚。
把书架上的书扫了一遍,最后抽出一本《情人》。这是四年前买的书,却一直没看过。
随手翻了几页,如坠云雾,赌气般地丢到一旁,坐在桌子跟前发呆。
水管还是漏着。它坏了有些天了,好像是我刚来它就开始漏水了。睡不着的那些晚上,我睁眼躺在床上,耳边全是水一滴一滴朝下的声音。一滴,两滴……那么清晰。
不知怎的,那水滴声总能让我想起曹七巧最后一次见姜季泽的情形。
七巧打翻了酸梅汤,汁液淋淋漓漓溅到季泽的白云纱长衫上。那些暗红色的阴影在二爷心中是决计不会留下什么印象的。他逃也似的出了门,把那个疯女人生命里唯一也是最后一次的闪耀连根拔起了。
七巧等季泽走远了,才想起要看他最后一眼,最后看一眼那个她爱过的,也给过她无穷痛苦的男人。她跌跌跄跄地上了楼,躲在墨绿的洋式窗帘后面,看着季泽走出弄堂口,晴天的风钻进他的褂子里,像一群白鸽子飘飘拍着翅膀。
而她只是在帘子后面流着泪。从此以后,那种为了按捺自己,迸得连全身的筋骨与牙根都酸楚的苦痛,她再也不必忍受了。
不知道张爱玲对待已经变了心的胡兰成,是否也曾有过这般的隐忍。
很多书,我能记得的都只是一些细节。就像很多路过我生命的人,在我心底盘桓的时候,我能捡拾的也仅剩一些碎片。
中考过后回学校收拾东西,我抱着一堆杂七杂八的物件穿过操场时,对面走过一排男生,四五个人,不是一个或两个一起,而是齐刷刷地成一横排,气势惊人地迎面走过来。
凌乱的东西让我没工夫欣赏他们的走姿,只顾低着头匆匆往前走。忽然感觉后背上重重地疼了一下,随后就听到一块石子在我跟前的地上打了个圈。一阵肆意而张扬的笑声在我身后响起,我不回头也能感觉到那几个人脸上的得意。
我忍着疼没说话,继续抱了东西往前走。到校门口拐角的时候,很迅捷地回头瞟了一眼。其他人都走远了,而有个男生还站在原地朝我的这个方向望着。虽然隔得远,我还是一下子认出那人是L——潦草的少女时代,唯一喜欢过我的一个男孩。
十几年过去了,L的脸在记忆里已是模糊一片,可那个初夏的黄昏,立在晚风中朝我掷石子的少年的身影,却始终记得清楚。
高三那年的寒假,一直在下雪,去外婆家的计划推了再推。腊月二十九那天,我妈说,不等了,咱俩走过去吧。那时候,外婆的病已经很严重了,我知道妈妈的焦虑。
二十多里的山路,我们走了整整三个小时。到外婆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多。雪还在下,屋子里围了一堆烤火的人。外婆坐在靠火盆中间的位置,正对着门。我一进屋,就脱掉了后背上濡湿一大片的羽绒服,往她跟前凑。
她的手似乎已经没力气扬起来,耷拉着垂在身前。我把她的手放到手心里,竟然那么轻,感觉像是握着一团棉花。她抬了抬眼皮,像是恐惧又像是惊诧地看了我一眼,随即便低下了头。
后来,直到我离开她身边,她也一直没再抬起头看我。她也没有说话。她已经不认得我了。有一刻,我差点哭出来,忽然又觉得大过年的不吉利。
我走到院子里的樱桃树旁,雪还在下。我抬头看了看铅灰色的天。雪什么时候会停呢。我的喉咙里冒出了这句只有我能听到的话。
眼泪顺着来时的路,又流回了心里。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我的外婆。她去世的时候,因为该死的高考,我爸怕影响我的情绪,没有告诉我。
这些年,外婆在我的印象里,变得越来越小。那个白茫茫空荡荡的下午,她坐在我的旁边,也只有七八岁的孩子那样大小吧。
研一那年的国庆节,我把去成都的火车票换成了回家的车票。返程的时候,虽然我扯了各种的谎,阻止爸爸去车站送我。可他还是执意要去。
不想让他去车站,不是怕他骑车辛苦,而是因为阿毛在那里等我。那时候,我们的异地恋已经谈了大半年,他遗憾错过了一年中难得的一次见面机会,特意从郑州赶过来送我回学校。
然而,我们的感情还没有稳固到能够见家长的地步,何况是在车站那种地方。我要怎么向爸爸解释阿毛坐了四个小时的火车从郑州过来,就是要陪我坐三个小时的火车到洛阳,然后再把我送上去兰州的火车。
我在心里盘算着怎样赶快让爸爸离开,我再买了票去候车室找阿毛。可是,就在我一脚踏进售票厅的时候,忽然看见了刚从售票窗口走过来的他。
那天,阿毛穿了一件浅色条纹的衬衫,我在人群里一眼就认出了他。他也几乎在同时看到了我。我看到他脸上有什么东西迅速地闪了一下,然后就要开口叫我。我错愕地看着他,想对他使个眼色,又担心爸爸看出来什么。只好愣愣地站在那里,等待着一场躲闪不及的灾难降临。
阿毛隔着好几个人还是看到了我奇怪的表情,当然,他也看到了我旁边的中年男人。他瞬间明白了一切。于是,他不再往我这里看,开始拿眼睛往别处瞟。却趁我爸不注意的空当,迅速地看我一眼。
我跟阿毛擦身而过的时候,就像看到任何一个陌生人那样,没有引起我爸的怀疑。
在不到一秒种的时间里,我还是捕捉到了他脸上的表情——出人意料的平和,没有哀伤。我的耳边一片寂静,空气如冰。从门口到售票窗口几十步而已,我的脚却重得抬不起来。我感觉自己足足走了有五分钟,或者时间更长。
后来我们俩很默契地都没再提起过这件事。我离开阿毛之后,却常常想起那个秋日上午敞亮的阳光,还有阳光下那张从耀眼到黯淡的脸。
窗外的雨还在淅淅沥沥。台灯柔柔的光打在我的脸上,我看着镜子里那个额头光洁、却一脸沧桑的自己,忍不住感慨:岁月究竟给了我何等的温情啊。
当生活已然消耗我大部分的能力时,我还能清晰记得那些细碎的东西。它们从不曾在我的生命里偃旗息鼓,而是时不时地从时光深处探过头来,提醒着我那些发生的事,走过的路,还有,遇到的人。
那些彼时充满怨怼的曲折,经历了几番痛定思痛的纠葛和时间的筛滤之后,几乎都只剩下温暖和感动。有时,在嘈嘈切切的声浪中,在你追我赶的比拼中,想到它们,会感到一丝清凉的安然。
文/四小姐的家(简书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