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我去流浪》
文/莫良
旅游应该是人生一大乐事。
每年每月,总会有那么几天,新闻上挤满了旅游热闻,人潮和经济乾坤大挪移。火车、地铁四通八达,仿佛沸腾的血液,以每秒几百的压力冲击着生命的极限。而曾经风尘仆仆辗转而来的美景,也被冰冷的锁链圈起,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狭窄拥挤的出入口。它有这样的魔力,能让无数纷至沓来的行人用至高无上的金钱兑换一时的目光和乐趣。
悬崖峭壁,高楼广厦,江河湖海,琼楼玉宇。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看风景是无限的,人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看风景中去。这应该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我爱旅行,却很少去旅行。
有这样一种朋友叫“驴友”,他们在这之前素未谋面,甚至以后永远都不会相见。可就是这种契机,面对高耸入云的雪山,面对禅意无限的宫殿,让“驴友”忘掉自我,不动声色。他推着你一路前行,他带着你缓慢地看沿途风景,你厌倦了马不停蹄,可到最后仍旧心存感激。
因为你发现登顶之处堪比神灵。
我特别喜欢这样一种旅行。二十三天,一行七人,形形色色,棱角分明。这样一个临时团体,在周游世界时可能窘态百出,可能一言不合就在某个陌生的城市分道扬镳,当然也可能携手并进看看明天未知的路牌和街角。
日落西山,雨过康桥,月光倾城,遍闻啼鸟。
那是一种绝佳的生命体验,看着短暂的日子走在路上,分分秒秒看尽美景、尝遍美食。一群不明所以的人聚在一起。可能从开始到现在都不知道为什么会相聚,忘记了因何出发。从陌生到熟悉,却又熟悉着陌生。但就是在这短暂的日子中,你发现了他黑夜里的星光,他流水里的小小倔强,还有身后平铺直叙的慌张。你会凭借一根鸡毛张狂,你会因为一滴眼泪原谅。阳光透不过来的地方原来还可以被照亮。然后在几近疯狂的时刻,在地久天长的豪言过后,所有的欢笑,带着潮湿的旅行日记,在最后一天一并消失,就像从未发生过,明天又恢复了原样。
当沉默不再打破,当默契不再配合,当旁若无人,当人群散去,就好比维纳斯的雕塑失去了手臂。
有人说维纳斯之所以完美到精世绝伦,优雅到叹为观止,正是在于她缺失了手臂。于是平凡之人不再平凡,朴素的雕像被抬上世俗的论言,违背自己的心愿,久久不能平静。可我觉得,人们说她脱俗,是因为不知道她失去手臂之前的生活,人生而平等自由,缺失左右手,何谈乐趣多?如果说痛苦可以当作上天的礼物,换来溢美之词,怜悯之情,那恐怕是不值的。
你会笑着哭,你会哭着笑,在接下来漫长的时光里慢慢找回熟悉的味道,却始终没有当时的浓烈,让人印象深刻。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流浪的路上,可能孤独成性,思念泛滥成灾。可能心花怒放,构造着一半的未来。周游世界是每一个人的梦想,几十个国家,无数座性格分明的城市,每一个千里迢迢的山川河流都是自己幻想过的地方。
斗转星移,却一直在路上。
要陪我去流浪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