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康美 2023 10 16
诵读《孟子》第79天
滕文公章句下
凡十章
【原文】
6.10.1、匡(筐)章曰:“陈仲子/岂不诚/廉士哉?居/於[屋wū]陵,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曹cáo]食/实者/过半矣;匍匐往,将食之,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
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膊bò]焉。虽然,仲子恶[屋wū]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睾gǎo]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鱼)?抑亦/盗跖[直zhí]/之所筑与?所食之粟(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直)/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释义】
6.10.1、匡章说:“陈仲子难道不是一个廉洁的人吗?住在於(屋)陵,三天没吃东西,耳朵听不见了,眼睛看不见了。井边上有棵李树,已被金龟子吃掉了大半;他爬过去,摘下来吃,咽了几口,耳朵才听见,眼睛才看见。”
孟子说:“在齐国人士中,我一定要把仲子当作杰出者。但是,他怎么能真正做到廉洁?要推广仲子的所作所为,那只有把人/变成蚯蚓才行。那蚯蚓,吃着地面上的干土,喝着地底下的泉水,算是廉洁到极点,无求于他人;但仲子还不能和它比。仲子所住的房屋,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建造的呢?还是像盗跖/那样的强盗所建造的呢?他所吃的谷米,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种植的呢?还是像盗跖(直)这样的强盗所种植的?这个还是/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