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上的家乡
刘亮程
大约27年前的一个秋天,我辞去乡农村站管理员的工作,孤身一人到乌鲁木齐打工。在这之前,我是一个闲散浪漫的人,一个乡村青年,心怀诗歌,我希望用诗歌去呈现乡村青年内心高傲的情感。因为我太喜欢诗歌,除诗歌之外,我不屑于其他任何文体。我觉得诗歌那一句摞一句可以垒到天上的诗句,是一种形式也是仪式。它太适合存放一个乡村青年的高傲内心,但是我的诗歌写作生涯,到乌鲁木齐打工后由此终结,我再也写不出一首诗歌,那一刻,我放下一颗诗歌的心灵去改写散文。现在回想起来,我的《一个人的村庄》那本散文的写作,也可能就是我在乌鲁木齐打工的那段时间,孤身一人在街道上奔波,在陌生城市求生活。也许就在某一个黄昏,我忽然转身看见了落向天边的夕阳,那个硕大的夕阳,跃过城市落到地平线上的夕阳,我知道它正落向我的家乡,因为我的家乡沙湾县在乌鲁木齐西。我知道每一天每一天的太阳,其实都在落向我的家乡,那硕大的太阳仿佛一张走远的脸,忽然扭转,我被它看见,被它看得泪流满面。我知道在每个黄昏落日中,我的家乡黄沙梁那弯曲的和沉浮的道路,那些土墙以及鸡鸣狗吠的声音,孩子哭喊的声音,牛哞马嘶的声音等等,一切的一切都被落日所照亮,一片辉煌。就这样,那个身在远处的家乡,让我从小长到青年的那个遥远村庄,在下午的夕照中被我完全看见。仿佛它给了我灵感,我开始写它,写什么?写那个伟大的荒漠边缘的村庄,没有颜色,它是世界上最普通最寻常的一个村庄,甚至没有多少故事可写。读过《一个人的村庄》的人都知道,《一个人的村庄》里没有写乡村文学惯常所写的那些东西。它没有写大地上的茫茫,没有写春种秋收,没有写人们在世间岁月中的生活的恐惧,也没有写百年或者数十年来经过村庄的一场又一场的运动,那它写了什么?当我开始写《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我觉得这个村庄的历史文化,这个村庄跟中国任何一个村庄不一样的经历、以及一场一场的政治或其他运动都变轻了、变小了,它甚至小到没有一个村庄任何一个事件更大。我写了这个村庄的时间,刚刚开始写《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我感受到这个村庄最重大的事情是它的时间。时间在一天一天、一年一年的经过这个村庄,用一场一场风的方式,用四季花开和虫鸣鸟叫的方式,用白天黑夜和睡倒起来的方式,用一个孩子孤独寂寞的长大,和一村庄人衰老的方式。时间在经过一个人、一片牧场;在经过一段土墙,在经过一个孩子幼小的心灵。时间的面目被一个乡村少年看见,整个村庄是时间的面目,整个大地是时间的面目。我想在世间的岁月中,可能也有一处家乡。我们在大地上奔波、彷徨,在世间岁月中流浪。当那个大地尘埃中的家乡,那个让我们度过此生的泥土和砖瓦的家乡,最后变成废墟的时候。当岁月流失,青春不再,不知不觉间人到了自己的远方尽头。蓦然回首,人世间哪一处是可以做为安顿心灵的家乡。我们在土地上建筑那些房屋,我们在乡村构建的一整套文化体系,以及我们的工作等等,哪一处是最终收容人心灵的家乡,有没有这样一处家乡让我们在最后回望的时候还能回来?像一声虫鸣一样,像一片飞扬的树叶一样,在另一场奔赴回来,像夕阳一样蓦然回过头来,我们有这样的一处家乡吗?接下来我来讲两个去世的老人故事。五年前一个冬天的夜晚,我的后父不在了。得知消息以后,我连夜驱车往沙湾县赶,那夜正刮着北风,漫天大雪,那些雪花在昏暗的车灯中,从黑暗落向黑暗。整个大地仿佛是一个人,漫天的大雪仿佛也没入了一个人,因为一个人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我们赶到沙湾县时,我后父的遗体已被弟弟妹妹安置在殡仪馆,他老人家躺在新买来的白色的棺材里,面容祥和,嘴角略带微笑,像是笑着离开的。后来,我听母亲说,在半下午的时候,我后父把自己所有的衣物全收拾起来,打了包。我母亲问他,你收拾衣服做什么?我后父说,马车来接他了,在等他,他要回家。我母亲说,你活糊涂了,现在什么年代了,哪有马车。我后父说,他听到马车轱辘的声音了。马车在路上来回的走,那些人在喊他,他要回家。又过了几个小时,我后父安静地离开了人间。我后父年轻时,在村里赶过马车。马车轱辘在地上滚动的声音,也许一直一直地留存在他的内心中。在他生命的最后几个小时,他听到了那辆他曾经赶过的,在乡村大道上奔走多年的马车,又过来接他了,他被那辆马车接回了家乡。后来,我们给我后父办了一个还算体面的葬礼的时候,我想我们所做的这一切,都跟他没有了关系,他已经坐着那辆马车回到了家乡。那个家乡,是他从小长到老的,葬了他母亲和父亲,那个叫太平渠的地方,也是我后来写《一个人的村庄》时的那个村庄。在县城殡仪馆的喧嚣声中,我想远在县城近百公里外叫太平渠的村庄,葬有我后父母亲与父亲的墓地上,他早年去世的母亲、父亲,一定有听到他儿子的脚步声从远处走来,坐着马车来。那一刻,只有村庄的故事里才有,一个儿子在最后那一刻回到了家乡。后来,我在想,我的后父跟我们在县城生活了三十年,一开始住平房,后来住楼房。我们居住环境远比以前的村庄要好许多,他跟我们生活的时候,从来没有说过要回家,回到那个破落的地方,但是他临死之前说过要回家乡,他说过要坐马车回去。当他这样说出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我们这么多年在县城城郊为他构筑的那个家,那个有儿有女的家,那个有妻子的家,那个他生活过的家,难道就这样不做数了?在他离开人世的时候,突然变成了他可以轻易扔掉的包袱,好让他去奔赴另一个地方的处所。由此我也觉得是不是死亡本身有其自己的家园?是不是死亡本身自己就是一个家园?当人过完此生,奔赴终点的时候,就忽然想起了这个家。也是在五年前,我经历了一个老太太的死亡。这个老太太住在我们书院后面的路边上,一个干干净净的老太太。每次经过时,我都会看到老人家坐在西墙根晒太阳,我知道当冬天下午的太阳,把西墙晒热的时候,那老太太用脊背靠在温暖的土墙上,享受一下午阳光给她带来的温暖。我还想着等我闲下来,过去跟这个老人家聊聊天。可是这老太太突然就不在了。我再经过这个老太太的家时,家门口停了上百辆车,看车牌,这些车有从乌鲁木齐来的,有从昌吉来的,有从木垒县来的,还有从更远地方来的。我想在这老太太活着的时候,这些来奔赴她的葬礼的人可能都不来看她,因为这些人可能是她的亲戚、远房亲戚,可能是她的儿子的朋友等等。在她活着的时候,在她每天靠着西墙晒太阳,他们大多数人不曾来看过她,这位老太太的生跟所有人都没有关系,她只是在寂寞的生,不为人知的生,但是,为什么她的死引起了这么多人的关注,让这么多人从远远近近的地方,来奔赴她的死。这葬礼举行了三天三夜,她下葬的时候,一个热热闹闹的送葬队伍,挤满了山脊,从一条新踩出了道路的山梁上,挖出了老太太的墓。那么,我们站在这个老太太的葬礼上往回看,我们会发现,这个老人长达百岁的漫长一生中,她经历无数的这样的场面或仪式,她的出生礼、成年礼、婚礼、寿礼,以及我们农耕社会让她能享受的所有的仪式。这样回望过去的时候,你可能会发现她这一生中,所有的节气,所有跟她有关的仪式可能都只是为最后这一场她自己不能参加、由别人操持的葬礼所做的序。这是我们一生中的真实意义,最后参加一个自己不能参加,由别人来操办的葬礼才是一个人生命中最大的仪式。这位老太太有幸死在了她的家乡,有幸安葬到了她的家乡,但是当她最后离开这个村庄的时候,我不知道她是否说出她的家乡在哪,是不是也像我的后父一样,说出她要回家,她将要回去的那个家在不在这个村庄。在我们乡村文化体系中,生老病死皆由文化习俗去关照,尽管我们普遍认为它是断裂的,是崩溃的,但是我在乡下生活多年,我认为这个体系还是完整的,它曾在如此温暖的照管着我们的生老病死。若生老病这个体系已经不健全的话,乡村文化最终还会在管着我们的死。我附近村子,大部分人在外面生活,回到家乡死,也许那个村庄还在,也许还有一块土可以收留一个人的生命,收留一颗在外奔波的心。这是我生活的那个叫菜籽沟的小村庄里的野河谷中的老太太的死亡。其实我觉得在我们的国家,从一个村庄到一个乡、到一个城市,我们都是在这样生,也是在这样死。那个无名的老太太,她的死亡让那么多人去奔赴的时候,死亡本身成为了一处家乡,那些早年离开这个村庄的人,从来都不知道回来的人,因为这个老太太的死亡,集合在这个村庄,因为一个老太太的死亡,他们再一次回到故乡,那个被他们早年扔掉的故乡。他们在外谋生时可能很少去想起来的故乡,因为一个人的死,又醒了过来。他们回来看到的景象是,在他们离开这几年,我们(我包括一些艺术家)来到了这个村庄。我们在别人的村庄里安顿好自己的家,在那些离乡的人们家院中收拾好自己的院子,一处被别人遗弃的家园,被别人遗忘的家乡成为了我们新的家。我是2014年的时候,偶然进入了这个叫菜籽沟的村庄。当时,这个村庄的景象,让我仿佛到了写《一个人的村庄》中那个记忆中的家园。满目疮痍,破旧的房屋。有半数房屋里的人们离开家乡,到了别处谋生。菜籽沟跟中国的许多乡村是一样的,半空虚的形状,有人住的房子里面住着两个老人。过了一年走了一个,剩下的一个孤寡老人被孩子接进城里。这房子就空下来了,一个挨过百年的庭院,从此变成了老鼠、蚂蚁、麻雀还有那些野草的家,荒凉的家。我也是看上了这个村庄的老和旧,才在这个村庄安家。我们收购了一所七十年的老学校,把它做成书院,我在那里耕读、养老。尽管老还尚早,但是在那样的环境中,我又看见自己的年青时的劳碌;又看见了我在写《一个人的村庄》所拥有的,可以看见时间的眼光和心境;我又看见了这大地上完整的那个黑夜。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