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講義》(252)

《道德經講義》(252)

2019-07-10    04'14''

主播: 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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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道德經講義》(252) 宋龍淵 成大章第三十四(6/7) ● 常無欲,可名於小;萬物歸之,而不爲主,可名於大。 細想至道之妙,又不可以小大名之;若以小大名之,便是滯于一偏者也。譬如物之大者,小不可名;物之小者,大不可名。小大之名,皆屬於器,非屬於道也。文中言:常者,獨立而不改之謂也;無欲者,至誠而無妄之謂也;萬物歸之者,歸根複命之謂也;爲萬物之主,而不自知者,正所謂至公而無私之謂也。至道之妙,非無欲,則不能獨立而不改;非真常,則不能至誠而無妄;非無私,則萬物之複命不有;非複命,則至道之真常不立。以此觀之,真常無私,至誠無妄;名位全無,朕兆非有。道之妙,小而不見其小,小中未嘗不有道;是故亦可名於小;故曰“常無欲,可名於小“。又萬物歸之而不爲主,充塞宇宙,貫通古今;是道之大,又可名于大;故曰“萬物歸之而不爲主,可名於大“。雖以小大名之,亦不過強擬其名而已,終亦未盡至道之妙也。所以至小之中,未嘗不有至大者具焉;至大之中,未嘗不有至小者存焉。名之於小,小可名小;而無形之小,則不可名矣。名之于大,大可名大;大而無物之大,則又不可名矣。是故非小,非大;非有,非無;非色,非空;非動,非靜;言不能說,名不能立;無體之體,是爲真體;無用之用,是爲妙用;體用同然,小大不異。若以小大言道,便是執相之見,非至道本然之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