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路鸣泽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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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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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硬盘,ST380021A,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台式机里工作。别人总认为我们是高科技白领,工作又干净又体面,似乎风光得很。也许他们是因为看到洁白漂亮的机箱才有这样的错觉吧。
其实像我们这样的小台式机,工作环境是非常小的,里面的灰尘真是吓死人呐。每天生活死水一潭,工作机械重复,跑跑文字处理看看电影还凑活,真要遇到什么大软件和游戏,上上下下就要忙的团团转,最后还常常要死机。
我们这一行技术变化快,差不多每过两三年就要升级换代,所以人人都很有压力而且没有安全感。每个新板卡来的时候都是神采飞扬踌躇满志,几年光阴一过,就变得灰头土脸意志消沉。
机箱里的人都很羡慕能去别的机器工作。特别是去那些笔记本,经常可以出差飞来飞去,住五星级的饭店,还不用干重活。运行运行word,上网聊聊天就行了。而我更喜欢去那些大服务器,在特别干净明亮的机房里工作。虽然工作时间长点,但是福利好,24小时不间断电源,ups,而且还有阵列、热插拔,几个人做一个人的事情,多轻松啊。
而且还很有面子,只运行关键应用,不像我们这里,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都做。不过我知道,那些硬盘都很厉害,不是SCSI,就是SCSI ii,像我这样IDE的,能混到工作站就算很不错了。
我常常想,当年在工厂里,如果我努力一下会不会也成了一个SCSI,或者至少做一个笔记本硬盘。但我又会想,也许这些都是命运。不过我从不抱怨。内存就常常抱怨,抱怨他们主板部门的复杂,抱怨他们如何跟新来的杂牌内存不兼容,网卡和电视卡又是如何的冲突。
我的朋友不多,内存算一个。他很瘦的而且我很胖,他动作很快,而我总是很慢。我们是一起来到这台机器的,他总是不停地说,而我只是听,我从来不说。内存的头脑很简单,虽然英文名字叫memory,可是他什么memory都不会有,天大的事睡一觉就能忘个精光。我不说,但我会记得所有细节。他说我这样忧郁的人不适合作技术活,迟早要精神分裂。我笑了笑,因为我相信自己的容量。
有时候我也很喜欢这份工作——简单。既不用像显示器那样一天到晚被老板盯着,也不用像光驱那样对付外面的光碟,只要和文件打交道就行了。无非是读读写写,很简单很简单安静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我至今还记得那个渐渐掀起的机箱的盖子,从缺口伸进来的光柱越来越宽,也越来越亮。 空气里弥漫着跳动的颗粒。那个时候,我看到了她。她是那么的纤细瘦弱,银白的外壳一闪一闪的。浑身上下的做工都是精致光洁,让我不禁惭愧自己的粗笨。等到数据线把我们连在一起,我才缓过神来。
开机的那一刹那,我感到了电流和平时的不同。后来内存曾经笑话我,说我们这里呀只要有新人来,电流就会不同的,上次新内存来啊也是这样的。我觉得他是胡扯。我尽量的保持镇定,显出一副很专业的样子,只是淡淡的向她问好并且介绍工作环境。
慢慢的我知道了。她,IBM-DJSA220,是一个笔记本硬盘,在老板的朋友的笔记本儿里做事,这次来是为了复制一些文件。我们聊得很开心。她告诉我很多旅行的趣闻,告诉我坐飞机是怎么样子的,坐汽车的颠簸又是如何的不同,给我看了很多漂亮的照片、游记,还有一次她从桌子上掉下来的的历险故事。而我则卖弄各种网上下载来的故事和笑话。她笑得很开心,而我很惊讶,自己可以说个不停。
一天早晨,开机后我看到数据线上空荡荡的插口。她一共呆了7天。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我有点后悔没有交换电子邮件,也没能和她道别。不忙的时候,我会一个人怀念射进机箱的那股阳光。
我不知道记忆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我有的只是她留下的许多文件。我把它们排的整整齐齐,放在我最常经过的地方。每次磁头从它们身上掠过,我都会感到一丝淡淡的惬意。
但我没有想到老板会要我删除这些文件。我想争辩,还有足够的空间,但毫无用处。于是,平生第一次违背命令,我偷偷修改了文件的分配表,然后把他们都藏到了一个秘密的地方,再把那里标志成坏扇区。不会有人来过问坏扇区。而那里,就成了我唯一的秘密,我常常去看他们,虽然从不作停留。
日子一天一天的重复,读取写入,读取写入.......我以为永远都会这样继续下去。直到一天,老板要装Xp却发现没有足够的空间。 他发现了问题,想去修复那些坏扇区。我拒绝了。很快,我接到了新的命令——格式化。
我犹豫了很久。我是一个硬盘,但是,我不想忘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