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9高朗老师国学经典公益讲座第三十四讲《孟子·离娄章》下(21-25)章:教人不识人反受其害!
●二十一
孟子曰:“王者之迹jì熄xī,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4,楚之梼táo杌mù,鲁之春秋,一1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qìe取之矣。’”
●二十二
孟子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zhǎn,小人之泽/五世而斩。予未得为孔子徒也,予私淑/诸人也。”
●二十三
孟子曰:“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可以与3,可以无与3,与,伤惠;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
●二十四
逄táng蒙学射于羿yì,尽羿之道,思天下/惟羿/为愈4己,于是杀羿yì。 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
公明仪曰:‘宜若无罪焉。’
曰薄bó乎云尔,恶wū得无罪?郑人使子濯zhuó孺子侵qīn卫,卫使庾yǔ公之斯追之。
子濯zhúo孺子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吾/死矣夫fú!’
问其仆曰:‘追我者谁也?’
其仆曰:‘庾yǔ公之斯也。’
曰:‘吾生矣。’
其仆曰:‘庾yǔ公之斯,卫之善射者也,夫1子曰“吾生”,何谓也?’
曰:‘庾公之斯学射于尹公之他tuō,尹公之他学射于我。夫fú尹公之他tuō,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
庾公之斯至,曰:‘夫1子何为2不执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
曰:‘小人学射于尹公之他tuō,尹公之他tuō学射于夫fū子。我不忍以夫1子之道反害夫1子。虽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废。’抽矢shǐ扣轮,去其金,发乘shèng矢而后/反。”
●二十五
孟子曰:“西子蒙不洁,则/人皆掩鼻/而过之。虽有恶è人,齐zhāi戒沐浴,则可以祀sì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