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道 |  我执:十一月十三日 原初罪行

梁文道 | 我执:十一月十三日 原初罪行

2017-06-08    04'07''

主播: 怡然E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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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人生所犯的一切罪恶,皆有其源头,那就是记忆中最原初的犯罪场景了。它未必是一个人一辈子犯下的第一宗罪,也不一定是什么重罪,却是决定了他日后罪性倾向的关键,也是他意识根处萦绕不去的死结。圣奥古斯丁反省的开端也就是他自己的原初犯罪场景。 十六岁那年,他与一群恶友深夜时分闯入一座果园,摇下整株梨树的果实。那些梨子并不好吃,所以大都给他们拿去喂猪了。“我们所以如此做,是因为这勾当是不允许的”。“我也不想享受所偷的东西,不过为了欣赏偷窃与罪恶”。 “当我作恶毫无目的,为作恶而作恶的时候,究竟在想什么?罪恶是丑陋的,我却爱它,我爱堕落,我爱我的缺点;不是爱缺点的根源,而是爱缺点本身。我这个丑恶的灵魂,挣脱上主的扶持而自趋灭亡,不是在耻辱中追求什么,而是追求耻辱本身。”(《忏悔录》第二卷第四节)。 无论从任何角度去看,少年时代偷点水果都不算是特别严重的罪行;然而圣奥古斯丁却用了许多篇幅去描述和省思这件事,难免令一个天真的读者疑惑不解。莫非圣奥古斯丁律己甚严,在忏悔内省的过程中不放过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琐事?可是我们又会发现在其自述的罪行之中,花在偷梨这件事的篇幅比诸其他,却又不合常理地长。这是为什么? 理由是这件事乃他首次感到罪恶本身的诱惑,而且屈服其下。他偷梨不是为了想要吃梨的私欲,也不是为了满足猪群的饥饿,而是为了偷窃本身带来的虚幻自由及其派生的快感。这是为犯罪而犯罪,纯粹的罪。而且这种由罪恶自生的引诱,导向了他日后其他所有罪行的性质。这就是圣奥古斯丁的原初罪恶场景,他在此初次领略到了原罪的存在与顽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