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学琼林》卷一 文臣(第27面)
原文:宗师称为大文衡,副使称为大宪副。郡侯、邦伯,知府名尊;郡丞、贰侯,同知誉美。郡宰、别驾,乃称通判;司理、豸史,赞美推官。刺史、州牧,乃知州之两号;豸史、台谏,即知县之尊称。
译文:“宗师”是古代掌管一省教育的官员,被称作“大文衡”,“副使”是按察使的副手,被称为“大宪副”。“郡侯”和“邦伯”是知府的尊称;“郡丞”和“贰侯”是对州府副长官的美称。“郡宰”和“别驾”是对督粮长官的别称。“司理”和“豸史”,是对府中理刑办案官员的美称。“刺史”和“州牧”是古代州官的名称;“豸史”和“台鉴”是对知县的尊称。
原文:乡宦曰乡绅,农官曰田畯。钧座、台座,皆称仕宦;帐下、麾下,并美武官。
译文:曾经做过官而后住在乡村里的人被称作“乡绅”,管理农事的官叫“田畯”。“钧座”和“台座”,都是对高官的尊称。“帐下”和“麾下”都是对军中将帅的尊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