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
引,開弓也,與君子引而不發之引同。本卦大象坎,又此爻變坎,坎為弓,引之象也。凡人開弓射物,必專心于物,當物之中,不偏于左,不偏于右,方得中箭,蓋中德不變之象也。二雖中正,居羣小之中,少偏私,則非中矣,故言引則吉无咎也。中爻艮手,故初曰一握,握者手持之也。二曰引,引者手開之也,皆手之象也。吉者,得萃于九五也。无咎者,二與九五皆同德,又正應也。孚者,孚于五也。利用禴者,言薄祭亦可以交神。又與五相聚,吉而无咎之象也。坎為隱伏,有人鬼之象。此爻變坎成困,故困之二爻亦利享祀,未濟坎亦言禴,渙亦言有廟也。此爻變中爻成離,禴夏祭,故與既濟皆言禴。
六二中正,正應九五之中正,蓋同德相應者也。二中德不變,故有引之之象。占者得此,不惟吉而且无咎矣,然能引則能孚信于五,而與五相聚矣,故有利用禴之象。其占中之象又如此。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變也。
二本有中德,惟能如引,誠信而中,則中德未變矣,所以吉而无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