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二:鴻漸于磐,飲食衎衎,吉*。衎苦旦反
磐大石也,艮為石,磐之象也。自干而磐,則遠于水而漸進矣。中爻為坎,飲食之象也。故困卦九二言酒食,需卦九五言酒食,未濟上九言酒食,坎卦六四言樽酒。衎和樂也,巽綜兌,悅樂之象。言鴻漸于磐而飲食自適也。吉即小象不素飽之意。
六二,柔順中正,而進以其漸,又上有九五中正之應,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則吉也。
*原文缺「吉」字。
《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素飽,即素餐也,言為人之臣,食人之食,事人之事,義所當得,非徒飲食而已也。蓋其德中正,其進漸次,又應九五中正之君,非素飽也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