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四章

《道德经》第十四章

2022-08-28    12'09''

主播: 🐇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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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第十四章 [原文] 视而不见,名曰夷①;听之不闻,名曰希②;搏之不得,名曰微③。此三者不可致诘④,故混而为一⑤。其上不徼⑥,其下不昧⑦,绳绳兮⑧不可名,复归于无物⑨。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⑩。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⑾。能知古始,是谓道纪⑿。 [译文] 看它看不见,把它叫做“夷”;听它听不到,把它叫做“希”;摸它摸不到,把它叫做“微”。这三者的形状无从追究,它们原本就浑然而为一。它的上面既不显得光明亮堂;它的下面也不显得阴暗晦涩,无头无绪、延绵不绝却又不可称名,一切运动都又回复到无形无象的状态。这就是没有形状的形状,不见物体的形象,这就是“惚恍”。迎着它,看不见它的前头,跟着它,也看不见它的后头。把握着早已存在的“道”,来驾驭现实存在的具体事物。能认识、了解宇宙的初始,这就叫做认识“道”的规律。   [注释] ①夷:无色。 ②希:无声。 ③微:无形。以上夷、希、微三个名词都是用来形容人的感官无法把握住"道"。这三个名词都是幽而不显的意思。 ④致诘:诘,音ji(阳平),意为追问、究问、反问。致诘意为思议。 ⑤一:本章的一指"道"。 ⑥徼:音jiao(上声)。清白、清晰、光明之意。 ⑦昧:阴暗。 ⑧绳绳:不清楚、纷芸不绝。 ⑨无物:无形状的物,即"道"。 ⑩惚恍:若有若无,闪烁不定。 ⑾有:指具体事物。 ⑿古始:宇宙的原始,或"道"的初始。 ⒀道纪:"道"的纲纪,即"道"的规律。 王弼《道德经注》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无状无象,无声无响,故能无所不通,无所不往。不得而知,更以我耳目体不知为名,故不可致诘,混而为一也。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於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  欲言无邪,而物由以成;欲言有邪,而不见其形。故曰无状之状,无物之象也。  是谓惚恍。 不可得而定也。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有,有其事。  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无形无名者,万物之宗也。虽今古不同,时移俗易,故莫不由乎此,以成其治者也。故可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上古虽远,其道存焉,故虽在今,可以知古始也。   苏辙《老子解》 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請,故復混而為一。 視之而見者,色也,所以見色者,不可見也。聽之而聞者,聲也。所以聞聲者,不可聞也。搏之而得者,觸也,所以得觸者,不可得也。此三者,雖有智者莫能詰也,要必混而歸於一,而後可爾。所謂一者,性也。三者,性之用也。人始有性而已,及其與物構,然後分裂四出,為視為聽為觸,日用而不知反其本,非復混而為一,則日遠矣。若推而廣之,所謂六入皆然矣。 其上不繳,其下不昧。 物之有形者,皆麗於陰陽,故上皦下昧,不可逃也。道雖在上而不皦,雖在下而不昧,不可以形數推也。 繩繩不可名,復歸於無物。 繩繩,運而不絕也。人見其運而不絕,則以為有物矣,不知其卒歸於無也。 是謂無狀之狀,無象之象,是謂惚恍。 狀,其著也。象,其微也。無狀之狀,無象之象,皆非無也。有無不可名,故謂之惚恍。 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 道無所不在,故無前後可見。 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謂道紀。 古者,物之所從生也。有者物之今,則無者物之古也。執其所從生,則進退疾徐在我矣。 河上公《道德经注》 无色曰夷。言一无采色,不可得视而见之。无声曰希。言一无音声,不可得听而闻之。无形曰微。言一无形体,不可抟持而得之。三者,谓夷、希、微也。不可致诘者,夫无色、无声、无形,口不能言,书不能传,当受之以静,求之以神,不可诘问而得之也。混,合也。故合于三名之而为一。言一在天上,不皦。皦,光明。言一在天下,不昧。昧,有所暗冥。绳绳者,动行无穷级也。不可名者,非一色也,不可以青黄(赤)白黑别;非一声也,不可以宫、商、角、徵、羽听;非一形也,不可以长短大小度之也。物,质也。复当归之于无质。言一无形状,而能为万物作形状也。一无物质,而为万物设形象也。一忽忽恍恍,若存若亡,不可见之也。一无端末,不可预待也。除情去欲,一自归之也。言一无影迹,不可得而看。 圣人执守古道,生一以御物,知今当有一也。人能知上古本始有一,是谓知道纲纪也。 [引语] 本章是描述“道”体的。在第六章和第八章,分别以具体的形象——山谷和水,来比喻道的虚空和柔弱。本章以抽象的理解,来描述“道”的性质,并讲到运用“道”的规律。在这里,“道”即是“一”。在前面几章中,老子所说过的“道”有两种内涵,一是指物质世界的实体,即宇宙本体;一是指物质世界或现实事物运动变化的普遍规律。这两者之间实际是相互联系的。本章所讲的“一”(即“道”)包含有以上所讲“道”的两方面内涵。老子描述了“道”的虚无飘渺,不可感知,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然而又是确实存在的,是所谓“无状之状,无物不象”。“道”有其自身的变化运动规律,掌握这种规律,便是了解具体事物的根本。   [评析]  超脱于具体事物之上的“道”,与现实世界的万事万物有着根本的不同。它没有具体的形状,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它无边无际地无古无今地存在着,时隐时现,难以命名。“道”不是普通意义的物,是没有形体可见的东西。在此,老子用经验世界的一些概念对它加以解释,然后又一一否定,反衬出“道”的深微奥秘之处。但是“道”的普遍规律自古以来就支配着现实世界的具体事物,要认识和把握现实存在的个别事物,就必须把握“道”的运动规律,认识“道”的普遍原理。理想中的“圣人”能够掌握自古以固存的支配物质世界运动变化的规律,可以驾驭现实存在,这是因为他悟出了“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