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檀弓下》(12)

《礼记•檀弓下》(12)

2020-12-26    06'17''

主播: 群•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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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20201226《礼记》学习第49天 策马持弓追吴师, 堪复王事少杀敌。 强人所难非为礼, 拂柩去邪方悔之。 代君吊丧逢忌日, 未因私忌误公事。 今天,我们学习檀弓下第12节: 工尹商阳与陈弃疾追吴师,及之,陈弃疾谓工尹商阳曰:“王事也,子手弓而可。”手弓。“子射诸。”射之,毙一人,韔弓。又及,谓之,又毙二人,每毙一人,掩其目。止其御曰:“朝不坐,宴不与,杀三人,亦足以反命矣。 ”孔子曰:“杀人之中,又有礼焉。” 诸侯伐秦,曹桓公卒于会。诸侯请含,使之袭。 襄公朝于荆,康王卒。荆人曰:“必请袭。”鲁人曰:“非礼也。”荆人强之,巫先拂柩,荆人悔之。 滕成公之丧,使子叔敬叔吊,进书,子服惠伯为介。及郊,为懿伯之忌,不入。惠伯曰:“政也,不可以叔父之私,不将公事。”遂入。 哀公使人吊蒉尚,遇诸道。避于路,画宫而受吊焉。曾子曰:“蒉尚不如杞梁之妻之知礼也。齐庄公袭莒于夺,杞梁死焉。其妻迎其柩于路而哭之哀。庄公使人吊之。对曰:‘君之臣不免于罪,则将肆诸市朝,而妻妾执。君之臣免于罪,则有先人之敝庐在。君无所辱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