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檀弓下》(13)

《礼记•檀弓下》(13)

2020-12-27    05'49''

主播: 群•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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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20201227《礼记》学习第50天 哀公丧子本应怜, 发送越礼柳颜劝。 葬妻践禾宜赔偿, 有恃无恐违申祥。 事生事死明界限, 名有二字讳不遍。 今天,我们学习檀弓下第13节: 孺子之丧,哀公欲设拨,问于有若。有若曰:“其可也,君之三臣犹设之。”颜柳曰:“天子龙輴而椁帱,诸侯輴而设帱,为榆沉,故设拨。三臣者废輴而设拨,窃礼之不中者也,而君何学焉。” 悼公之母死,哀公为之齐衰。有若曰:“为妾齐衰,礼与?”公曰:“吾得已乎哉?鲁人以妻我。” 季子皋葬其妻,犯人之禾,申祥以告曰:“请庚之。”子皋曰:“孟氏不以是罪予,朋友不以是弃予,以吾为邑长于斯也。买道而葬,后难继也。” 仕而未有禄者,君有馈焉曰献,使焉曰寡君。违而君薨,弗为服也。 虞而立尸,有几、筵。 卒哭而讳,生事毕而鬼事始已。既卒哭,宰夫执木铎以命于宫曰:“舍故而讳新。”自寝门至于库门。 二名不遍讳。夫子之母名“征在”, 言在不称“征”,言征不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