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4《礼记》学**************************************************记上第二十》第3节
大夫祔于士,士不祔于大夫,祔于大夫之昆弟。无昆弟则从其昭穆。虽王父母在,亦然。妇祔于其夫之所祔之妃,无妇,则亦从其昭穆之妃。妾祔于妾祖姑,无妾祖姑,则亦从其昭穆之妾。男子祔于王父则配,女子祔于王母则不配。公子祔于公子。君薨,太子号称子,待犹君也。
有三年之练冠,则以大功之麻易之,唯杖屦不易。
有父母之丧,尚功衰,而祔兄弟之殇,则练冠附于殇,称阳童某甫,不名, 神也。
凡异居,始闻兄弟之丧,唯哭以对可也。其始麻,散带绖。未服麻而奔丧,及主人之未成绖也,疏者,与主人皆成之;亲者, 终其麻带绖之日数。
主妾之丧,则自祔,至于练祥,皆使其子主之。其殡、祭不于正室。君不抚仆妾。
女君死,则妾为女君之党服。摄女君,则不为先女君之党服。
闻兄弟之丧,大功以上,见丧者之乡而哭。适兄弟之送葬者弗及,遇主人于道,则遂之于墓。凡主兄弟之丧,虽疏,亦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