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5《礼记》学**************************************************记上第二十》第4节
凡丧服未毕,有吊者,则为位而哭,拜、踊。
大夫之哭大夫, 弁绖;大夫与殡,亦弁绖。大夫有私丧之葛,则于其兄弟之轻丧,则弁绖。
为长子杖,则其子不以杖即位。为妻,父母在,不杖不稽颡。母在,不稽颡。稽颡者,其赠也,拜。
违诸侯,之大夫,不返服;违大夫,之诸侯,不返服。
丧冠条属,以别吉凶。三年之练冠,亦条属,右缝。小功以下,左。缌冠缲缨。大功以上散带。朝服十五升,去其半而缌;加灰,锡也。
诸侯相襚,以后路与冕服。先路与褒衣,不以襚。遣车视牢具。疏布,四面有章,置于四隅。载粻,有子曰:“非礼也。丧奠,脯醢而已。”祭称“孝子孝孙”,丧称“哀子哀孙”。端衰、丧车,皆无等。
太白冠、缁布之冠,皆不緌。委武,玄、缟而后緌。大夫冕而祭于公,弁而祭于己。士弁而祭于公,冠而祭于己。士弁而亲迎,然则士弁而祭于己可也。
畅,臼以椈,杵以梧。枇以桑,长三尺,或曰五尺。朼用桑,长三尺,刊其柄与末。
率带,诸侯大夫皆五采,士二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