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书信:1526年,寄邹谦之三

王阳明书信:1526年,寄邹谦之三

2020-10-12    02'58''

主播: 玉华卓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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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背景 邹守益在广德任判官时,十分重视教育,并邀请阳明高足王艮、黄弘纲(字正之)等学者去广德讲学。这是阳明在嘉靖五年给守益写的第三封论学书信,从文中“正之去,当能略尽鄙怀,不能一一”可知,黄弘纲这次应守益邀请暂时离别阳明去广德讲学。 原典 丙戌(1526) 教札时及,足慰离索。兼示《论语讲章》,明白痛快,足以发朱注☆之所未及。诸生听之,当有油然而兴者矣。后世人心陷溺,祸乱相寻,皆由此学不明之故。只将此学字头脑处指掇(duō)得透彻,使人洞然知得是自己生身立命之原,不假外求,如木之有根,畅茂条达,自有所不容已,则所谓悦乐不愠者,皆不待言而喻。书院☆记文,整严精确,迥(jiǒng)尔不群,皆是直写胸中实见,一洗近儒影响雕饰之习,不徒作矣。 某近来却见得良知两字日益真切简易。朝夕与朋辈讲习,只是发挥此两字不出。缘此两字,人人所自有,故虽至愚下品,一提便省觉。若致其极,虽圣人天地不能无憾,故说此两字,穷劫(jié)不能尽。世儒尚有致疑于此,谓未足以尽道者,只是未尝实见得耳。 近有乡大夫请某讲学者云:“除却良知,还有什么说得?”某答云:“除却良知,还有什么说得!”不审迩来谦之于此两字,见得比旧又如何矣?无因一面扣之,以快倾渴。正之☆去,当能略尽鄙怀,不能一一。 后世大患,全是士夫以虚文相诳(kuáng),略不知有诚心实意。流积成风,虽有忠信之质,亦且迷溺其间,不自知觉。是故以之为子则非孝;以之为臣则非忠。流毒扇祸,生民之乱,尚未知所抵极。今欲救之,惟有返朴还淳是对症之剂。故吾侪(chái)☆今日用工,务在鞭辟近里,删削(shānxuē)繁文始得。然鞭辟近里,删削繁文,亦非草率可能,必须讲明致良知之学。每以言于同志,不识谦之亦以为何如也?讲学之后,望时及之。 注释 ☆朱注:指朱熹的《论语集注》。 ☆书院:指建成于嘉靖四年(1525)十月的越城阳明书院。 ☆吾侪:我们这些人。 ☆正之:阳明弟子黄弘纲,1492~1561,年小阳明20岁,字正之,号洛村,江西雩都(今江西于都县)人。黄弘纲长期跟随先生学习,为其得意门生。阳明去世后,弘纲又在山阴居守其家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