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离婚时明确可以多分财产的法定情形!

干货!离婚时明确可以多分财产的法定情形!

2017-11-10    09'03''

主播: 法妞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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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在当前离婚诉讼纠纷中,男女双方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财产分割了。那么,哪些情形下才能多分财产呢? 法条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但现实生活中,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到对离婚财产的定性、夫妻双方对导致离婚是否存在过错、各自过错比例以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的问题,较为复杂。 分析一:据此,离婚时明确另一方可多分财产的情形包括: 1、隐藏财产。如夫妻有一方将车辆、首饰等动产藏起来。另一方可主张。 2、转移财产。转移财产是指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如将财产无偿转让他人。起诉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也可少分或不分财产。 3、变卖财产。如私自将房屋变卖,但变卖财产并不必然会对夫妻财产造成减损,只是改变财产形态。如果将变卖房子的钱存起来,并未进行消费,最终未必会少分。当然,如果私自变卖房产后,房产涨价了,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4、毁损财产。在实务中,夫妻矛盾激化时,一方可能会有砸坏车辆、收藏品等贵重物品的行为,若有证据证实,亦可主张多分财产。 5、伪造债务。 小贴士: 实践中,针对银行流水的支出,法院一般会审查以下三个时间所发生的大额支出: 1、起诉离婚前一年至今; 2、分居之日至今; 3、感情明显恶化时至今。 在具体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根据上面提到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还有三种照顾性多分财产的情形: 1、一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酌情多分财产(这里的过错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婚外性行为等其它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 2、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 3、女方。 注意: 尽管无过错方、获得抚养权一方和女方可以多分财产,但也是在均等分割的基础上酌情多分一些,幅度不会太多。实务中,如女方获得抚养权且男方有过错,女方多分财产的诉求获得支持的几率相对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