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酒后坐副驾被判刑,与酒驾司机同罪!

首例!酒后坐副驾被判刑,与酒驾司机同罪!

2018-01-08    09'23''

主播: 法妞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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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大家都知道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危险驾驶罪自2011年入刑以来 国家对酒驾行为的大家也越来越严厉 然而,酒后没有开车 却因危险驾驶罪受到法律制裁 这是怎么一回事? 近日,苏州市虎丘区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犯罪案。这起醉驾案件的特别之处在于:不止喝酒的司机黄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同车的郭某也因犯危险驾驶罪(共犯),也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案件回顾 去年11月19日晚上,郭某和黄某一起喝酒,酒过三巡,郭某将自己的车钥匙交给黄某,并由她开车搭载郭某等人离开。 于是,饮酒后的2人怀着侥幸的心理开车上路。刚开没多久,黄某醉意上头,汽车撞上马路中间的护栏,随后被交警查获。 【共同犯罪,均系主犯】 经鉴定,黄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206毫克/100毫升,构成醉驾。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明知被告人黄某大量饮酒,仍将自己的汽车交给黄某在道路上驾驶。黄某和郭某的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据悉,该案也是苏州判处的首例危险驾驶共同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