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国庆小长假终于在千呼万唤和万般期待中到来了!我想此刻一定有不少的小伙伴都准备好行囊或正在享受的旅途中呢~是的,旅行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不过一定要选择好去处,否则的话看到的就不是风景了。好了,说正事儿:国庆出游期间,你都需要了解哪些法律小常识来为自己美妙的假期保驾护航呢?法妞整理了一些最常见的法律小常识供大家备用。
一、免票乘车,发生交通意外谁来担责?
案例
十一长假来了,张某搭乘好友朱某的小轿车到某著名A级风景区旅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判定朱某承担全部责任。
朱某称因与张某平时关系较好,并没有让他拿乘车钱,张某是免费乘车,不应由他赔偿。
那么朱某的说法对吗?
小编释法
朱某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他应该为交通事故给张某带来的损失对张某进行赔偿。乘客乘车,就与承运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旅客运输合同法律关系。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所以不管乘客是有偿乘坐还是免费搭车,承运人都有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法定义务。
二、旅游住宿引发的纠纷
邓某十一期间和家人到A市旅游住进一家旅馆,夜里因隔壁房间有四个人在打麻将,吵得邓某无法入睡,于是上前交涉,谁知招致对方四人殴打。
而旅店服务人员见到邓某被打没有及时出手制止,也没有报警,导致邓某被打伤。
事后打人者逃之夭夭,邓某遂向旅馆要求赔偿。
那么旅馆对邓某有赔偿责任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