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致死同饮人该不该承担责任?

饮酒致死同饮人该不该承担责任?

2018-12-16    04'32''

主播: 法妞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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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张某被河北省某酒店聘为副总,当晚,张某召集同事王某等五人在当地另一酒店聚餐,聚餐时其六人(三男三女)共饮用白酒3瓶半,张某喝的较多。聚餐结束后,王某等人将张某送回工作某酒店即离开,次日中午,张某被发现在宿舍已死亡。尸检表明,张某鼻腔内有呕吐物,颈部衣物上有呕吐物附着,余未见明显异常。之后张某近亲属周某等三人以侵害生命权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王某等五人赔偿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