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蛮子涉嫌的罪名是聚。据薛蛮子招认,他同时与两名以上小姐发生性关系的次数有六至七次,即薛蛮子的行为已经涉嫌犯了聚众,将受到法律处罚。聚众罪,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动。不过,并非所有参与过三人以上招嫖行为的人都属聚众。法律界定的标准是:组织者和参加三次以上者,将按聚众,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非组织者只是参与两次以下的,则不构成此罪。黄海波只是单纯的,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其行为性质应属于治安案件,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