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珂律师观点:
1.目前不少人主张我国刑法应设立通奸罪,但我认为通奸不应入罪。成年人的男欢女爱、你情我愿,或许违背善良风俗,但不需要使用法律等强制力来惩罚。如果道德问题交由法律来解决,只会增加民众的恐惧。身体的权利属于每个人自己,婚姻不应由警察敲门和侦探录影来维持。
2.对于官员来说,没有利益交易的通奸,不应该作为官员腐败的罪证。当然,对于官员私德的要求,肯定严于普通民众,没有触犯法律的私德问题应由党纪约束和处理。
3.我推崇龙应台的观点:你可以选择做官,你也可以选择挣钱,但你不能选择通过做官来挣钱;你可以选择做圣人,也可以选择做俗人,但你不能选择让大家像(崇拜)圣人一样崇拜你,还要像俗人一样原谅你。只想要权力不想要约束是恶霸,只想要享受不想尽义务是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