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据新闻报到,成都当地两名司机因在斑马线抢道行驶造成2死2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近期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分别判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今天我们就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会判刑的问题做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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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律师365整理
录音主播:阿园
图片来源:互联网
制作出品:您好世界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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