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听众,欢迎继续收听《甘肃新闻》,今天的《今日观察》请听》每周六的固定栏目周末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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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听众,欢迎收听《今日观察》每周六的固定栏目周末说法。在当前各大城市对房产限购的政策下,不少夫妻想到了利用“假离婚”的方法来降低购置二套房的成本,甚至有的人想办法办理了假离婚证、户口本等等,虽说“假离婚”是为了购置二房的权宜之计,但在法律上,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而且,不少夫妻为了一时的利益而钻法律的空子,最后竟“假戏真做”,买了二套房后,变成真离婚,不仅毁了婚姻,还人财两空,像这类的法律纠纷案件如今越来越多。今天的《周末说法》就让我们来关注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今日观察 2017年4月22日 分秒 )
刘先生夫妻离婚,是为了买房。刘先生说,他们夫妻二人是为了能享受购买一套房贷款优惠政策,才在1年前“假离婚”。
没想到,如今弄假成真,妻子不肯复婚,还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要执行1年前签的离婚协议。妻子赵女士起诉说,1年前,夫妻双方签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办了离婚手续。按照协议,刘先生要补偿她50万元,但刘先生拒绝支付。因此,她请求法院判令刘先生立即支付50万元及利息。
而刘先生则说,他们一年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假的,当时离婚是因为要买第二套房,为了能再次享受贷款优惠政策,两人策划假离婚,还写了《离婚协议书》。也正因为是假离婚,刘先生并没有太在意财产分割问题,匆忙签了字。
两人领了离婚证后,当天就去买了第二套房。这套房子登记在赵女士的名下。刘先生说,他没想到,妻子竟会弄假成真。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这对夫妻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判令刘先生支付50万元。
什么是假离婚?据了解,有些夫妻双方为了满足特定的目的,例如为了买二套房,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使夫妻双方原有的房子归在一人名下,另一方则成为无房产的“单身族”;然后由“无房”的一方申请“单身证明”,凭“单身证明”享受第一套房的贷款优惠。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然而,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鹏提醒大家,法律上没有“假离婚”,所以千万要慎重。“假离婚”的行为会给离婚的双方带来重大法律风险。因为,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履行了相关程序,就具备法律效力。婚姻登记机关对于男女双方是否真实的婚姻感情破裂,及破裂的程度不会做实质性的审查,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存在假意离婚的情形,离婚登记也已经实际生效,即使有证据能够证明《离婚协议》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订,但是离婚证的颁发也已经因此发生了效力,不能随意否定。
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鹏说,无论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只要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是真实自愿的,未受到任何一方的威逼、胁迫,离婚行为就是有效的,不可撤销。“事实上,只要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手续,就是法律上所认可的离婚。夫妻关系,从本质上来说属于身份关系,关于身份关系的成立和解除只要经有权机关办理,并登记,即具有法律效力,就是无法撤销的。”
王鹏律师提醒,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手续的方式虽然简便,也能规避一定的限制性政策,但是其背后的风险巨大。“首先,如果离婚后有一方不愿意复婚,那么另一方也没有任何办法。其次,为规避相关政策假离婚时,假离婚双方往往会协议将房产、钱财划归一方所有。因另一方当事人往往无法举证否定协议的效力,在离婚后,拥有财产的一方变心或将财产出卖,另一方将无法要求偿还、索赔,赔了夫人又折兵这样的事情也因此而发生。”
通过假离婚的方法来达到购房享受优惠的目的,且不论这种行为会产生多少纠纷,单从道德伦理的角度来说,也是不可取的,假离婚不仅亵渎了婚姻的神圣,更影响了公众对婚姻家庭的珍视。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鹏:“根据我国民法关于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要求,民事活动应基于维持公序、保持善良风俗的基础之上进行。如果为规避一项税费而不惜假离婚,且不论这一行为本身对于基本道德伦理的违反,任何一个环节的不正常衔接,影响的将是两个家庭的幸福生活。”
通过假离婚来达到买二套房享受优惠的目的,这本身风险巨大,然而还有更加变本加厉的。一些人为了买房享受贷款优惠,竟然办理了假离婚本、假户口本等等。
2016年年初,30岁的张先生与妻子在兰州市某楼盘看中了一套125平方米的房子,抱着自住兼投资的想法,张先生很快缴纳了首付分期的部分房款,合计约20.3万元,然后进入办按揭的流程。结果张先生因信用卡征信有问题被银行拒贷。
张先生的第一想法是找到售楼小姐退房,对方却告诉他,首付款是不能退的。骑虎难下的张先生犯愁了,总不能房子还没见着,20多万元就打水漂了吧!这时售楼小姐帮他一起想了个办法,她说给她600元钱,她可以帮助张先生夫妇办假离婚证明,然后以张先生妻子的名义按揭买房。
张先生几乎没有多加思考,就同意了这个办法。3个月后,银行贷款顺利下放,张先生开启了按揭生涯。后来张先生一位朋友得知此事后告诉他,如果银行发现张先生是办的假离婚证,可以随时终止贷款,并且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最好是把房子退了。
张先生这下慌了,于是就找售楼小姐退房。结果张先生没想到,此事被售楼小姐一拖再拖,直到2016年12月,张先生在售楼部找到相关领导解决此事,第二天再去时发现,帮他办假证的售楼小姐已经离职了,对方公司负责人还表示,该售楼人员的行为“是销售人员私下做的事情,公司不清楚”。
在与开发商多次协商后,前不久开发商终于给出解决方案,表示退房可以,但是要从首付中抽出7万元,还要加上一年的银行贷款利息。
而这样的解决方式张先生坚决不同意,张先生很想迅速解决此事,但又不知道何去何从。
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鹏表示,用假证明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将严重影响购房者的征信记录。而且这种行为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对购房者自己来说,也有被银行发现后解除借贷的风险。“这个案例中,售楼小姐和购房者张先生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开发商开除置业顾问一事则表现出对这种行为并不支持,那么要判定开发商是否应该负有责任,则需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如果因为张先生提供虚假材料办理贷款的行为最终导致银行的贷款不能得到偿还,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巨大损失的,有可能认定构成骗取贷款罪,这样的话张先生就得不偿失了现在购房者不同意开发商提出的解决办法,最好是和对方继续协商解决。如果手里有相关证据,要走诉讼程序也是可以的。”
事实上,不仅有像张先生这样为了买房而办理假离婚证的做法,甚至还有些人为了买房而办理假的社保证明或假的身份证。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鹏说,提供虚假证明将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办理假离婚证、假纳税和社保证明涉嫌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这属于刑事犯罪,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应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
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鹏提醒大家,以欺骗手段换取3成首付资格的,构成故意隐瞒、虚构取得贷款资质的事实,导致银行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银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并收回贷款。而制造假离婚证骗贷的情节更为恶劣,制造假证者涉嫌伪造国家机关的证件和印章罪,涉嫌触犯《刑法》,买卖者、使用者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承担行政责任,接受罚款、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
无论是假离婚,还是办理假离婚证、户口本等,通过这些不正当的方法来达到购房享受优惠的目的,都是不可取的。为谋取利益而假离婚,只会让幸福渐行渐远,希望大家都能够从自身做起,维护婚姻的尊严。更希望大家能够遵纪守法,不要去办假证、用假证,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好社会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