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 齐物论》16 原文: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译文:用能指来说明能指不是所指,不如以非指(超能指所指,超物我主客之对待)来说明能指不是所指;用马来说明白马不是马,不如以非马来说明白马不是马。从道通为一,浑然一体的观点来看,天地其实就是一根手指,万物其实就是一匹马。
《庄子 齐物论》17 原文: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 译文:可有可的道理,不可有不可的道理。道路是人们走过才形成的,事物的称谓是人们叫出来的。为什么是是呢?是有是的道理。为什么说不是呢?不是有不是的道理。万物本来就有是的道理,万物本来就有可的道理。这样看来,无一物不是,无一物不可。所以像草茎与栋梁,丑女与西施,以及各种夸大、反常、诡异、奇怪的现象,从道的视域看来都是相通为一体的。
《庄子 齐物论》17 原文: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适得而几矣。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 译文:万物有彼此之分则必有所成,有成则必有毁。以道而言,万物无所谓成毁,终归还是会相通为一体的。只有明达事理的人才可能知道万物相通为一体的道理。由此他们不固执于彼我是非之争而随顺万物自然之理,随顺万物之自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就叫做道。
《庄子 齐物论》18 原文: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何谓"朝三"?狙公赋芧(xu),曰:"朝三而暮四。"众狙皆怒。曰:"然则朝四而暮三。"众狙皆悦。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也。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 译文:人们(辩者)费劲心力去追求一致性,却不知道万物本来是相通为一的。这就是所谓的“朝三”,什么叫“朝三”呢?有一个养猴子的老人用板栗喂养猴子,说:“早上三升,晚上四升”,猴子们听了都很生气。他改口说:“那么早上四升,晚上三升吧!”猴子们听了就高兴起来了。板栗的名称和实际数量都没有改变,而猴子们的喜怒却因此而不同,这里养猴子的老人不过是顺着猴子的主观感受罢了。所以圣人混同于是是非非,而任凭于自然的均衡,这就是两行——是非并行而不相冲突,物我各得其所。
《庄子 齐物论》19 原文: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道之所以亏,爱之所以成。 译文:古代那些得道的人,他们的智慧达到了极高的境界,是怎样的极高的境界呢?他们的视野追究到了宇宙的本初,认识到了原初本无万物的存在,这种认识可谓深透极了,达到了最高境界,无以复加。在认识上稍次一等的人,他们认为万物时实际存在的,但万物之中未尝有区分。再其次,有些人认为万物之间有区别,但是并不计较是非。是非观念彰显了,大道也就有了亏损。大道的亏损,是由于个人的偏好所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