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陈代曰:“不见诸侯,宜若小然;今一见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寻’,宜若可为也。”
孟子曰:“昔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将杀之。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如不待其招而往,何哉?且夫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则枉寻直尺而利,亦可为与?
译文:陈代说:“您不愿谒见诸侯,似乎气量小了些;如果现在谒见一下诸侯,大则凭借他们推行王政,小则凭借他们称霸天下。何况《志》上说:‘委屈一尺却能伸直八尺’,好像是值得去做的。”
孟子说:“从前,齐景公打猎,用旌旗召唤看护园囿的小吏,小吏不来,景公要杀他。志士不怕弃尸山沟,勇士不怕丢掉脑袋。孔子(称赞那个小吏,)取他哪一点呢?取的是,不是他应该接受的召唤标志他就是不去。如果我不等诸侯的召聘就主动去谒见,那算什么呢?而且所谓委屈一尺可以伸直八尺,是根据利益来说的。如果只讲利益,那么假使委屈了八尺能伸直一尺而获利,也可以去干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