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若黎明》

《灿若黎明》

2020-05-25    30'48''

主播: 知足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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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生活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发现美的眼睛。因为我们过于在乎自己本身,习惯放大自己的痛苦与不幸,从而忘记别人也正在遭受着种种挫折与考验。我们也擅长放弃和逃避,但凡遇到一点点困难,就想退缩和求救。在苦难面前,我们似乎永远学不会与之正面交锋,总是喜欢当逃兵,半途而废。放弃很容易,坚持到底却非常酷。就像《灿若黎明》这本书里讲到的:“生命中的黎明,往往拥抱的是那些在黑暗中仍能奋勇奔跑的人。”《灿若黎明》这本书,讲述的就是一个关于生死、勇气、英雄主义,探讨生命,以及自我接纳的成长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艾米·哈蒙的代表作之一。他是美国文坛的元老级作家,从事写作工作多年,迄今为止已经出版过13部作品,被誉为《华尔街日报》和《纽约时报》的金牌畅销书作者。接下来,我们一起走进这本书。01情窦初开,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故事的女主人公弗恩·泰勒目前是宾夕法尼亚某所中学高二的学生。学校正在举办开学典礼。仪式开始之前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弗恩的同班同学康纳奥图尔——大家都叫他豆子,突然上台向大家宣布,说安布罗斯要当众唱国歌。安布罗斯是豆子的好朋友,也是弗恩班上的同学。原因是安布罗斯和豆子打赌,结果安布罗斯输了。愿赌服输,虽然不情愿,但他唱了歌。看着站在台上唱歌的安布罗斯,弗恩脑海中浮现出自己往日读过的言情小说。在弗恩眼里,安布罗斯比小说封面上的男主角还要帅气。因为常年摔跤锻炼的原因,安布罗斯的体型比一般人都要强壮,肌肉发达,块头魁梧。而且,他身高就比一般人高出许多。安布罗斯还有留有一头波浪形的及肩长发,而比他的外表更惹人关注的,是他自身的明星光环。对弗恩而言,安布罗斯就是希腊神话里的美男子。他只该出现在神话或电影中。也许是从那时候开始,弗恩便喜欢上了安布罗斯。所有人都仰慕英雄,弗恩也不例外。但安布罗斯并没有主意到弗恩。一是因为他的生活重心都在学习和摔跤上,没有闲暇时间顾及感情之事。二则是他喜欢的是好看的女孩子,至少不会是像弗恩这样平凡,甚至可以说是丑陋的小丑。弗恩虽然已经是高中生,但身体还像小孩子似的没发育完全。更要命的是,她的牙齿参差不齐,需要戴牙套矫正。而且,她的头发像爆炸头,还是那种超级难看的大红色爆炸头。安布罗斯一心扑在摔跤事业上,平时不是训练就是比赛,因此没交过几个女性朋友。然而,他越是这样专注,喜欢他的女生就越多。弗恩和好朋友丽塔就是例子。得知朋友也喜欢安布罗斯,弗恩心里不由得感到绝望。丽塔有着天使般的脸蛋,身材高挑出众。外表上无论从哪个方面比较,弗恩都比不过丽塔。连弗恩的妈妈都声称丽塔是小美女,而叫弗恩“可怜的弗妮”,听起来好像弗恩得了什么重病一样。弗恩还发现丽塔在给安布罗斯写情书,但她的文字表达能力,不像她的外表那么出色。她写的情书,稚嫩且充满孩子气。弗恩不一样,弗恩从小就博览群书,尤爱言情小说。她自己私下已经写了很多小说,只等有朝一日出版社找上门来。弗恩的文采,熟悉她的人都有目共睹。出于私心,丽塔恳求弗恩帮她代笔写情书。弗恩拗不过她,答应了。虽然是帮丽塔代笔,但情书的内容,一字一句都出自弗恩的真心。收到情书,安布罗斯没有立即回复。但是第四天,丽塔的储物柜中多了一个信封,是安布罗斯放的。安布罗斯回应了丽塔的热情,他回信的文笔,和弗恩的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前几次安布罗斯的回信,丽塔还视若珍宝,但自从她发觉自己看不懂安布罗斯在信上写的诗句或者其他话的时候,她就干脆不看,全权交给弗恩处理了。在信中,弗恩和安布罗斯你来我往,互相了解彼此。弗恩对安布罗斯,也因此情根深种。只是,弗恩因为自身原因,也因为朋友的原因,一直不敢和安布罗斯告白。有时候,越是喜欢一个人,越是会胆怯。害怕靠近他,又忍不住想靠近他。不确定的单向暗恋,更是如此。02不幸发生,意外比明天先降临弗恩帮丽塔写信写到第三周的时候,丽塔和安布罗斯成了正式的男女朋友。只可惜,好景不长,安布罗斯很快就发现了情书非丽塔所写。在安布罗斯的逼问下,丽塔说出弗恩为她代笔的真相。安布罗斯很气愤,随后和丽塔分了手。分手后,安布罗斯参加了一场摔跤比赛。毫无悬念的,他赢得了比赛。但是,他没有感到很开心。对于摔跤,他是热爱的,摔跤的技能、历史,他都烂熟于心,并且发自内心热衷与渴望。他喜欢在比赛的过程中和对手一较高下,可是不喜欢粉丝的尖叫,也不喜欢各种荣誉,更厌烦人人都将他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尽管小镇上所有人都拿他当超级明星对待,他自己却对这种拥护心生疲倦,只想逃离。不久后,由于911事件的爆发,并且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的极大影响,安布罗斯产生了当兵的念头。当时,安布罗斯的妈妈就在美国,而且就在事故现场北侧的大楼上班。安布罗斯当时给母亲打了很多电话,好一阵担心紧张之后,才接到母亲平安的消息。事情过去一段时间,安布罗斯和朋友一起去了事故现场。满目疮痍的现场给安布罗斯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影响,再加上彼时他对摔跤的态度产生了动摇,人们排山倒海的拥簇让他深感厌倦和乏力,因此他再次坚定了想要当兵的念头。在高三毕业后,安布罗斯就报名当了兵。他不仅一个人去,还带上了四个最好的朋友——豆子、保利,和杰西。豆子是最好说话的,尽管其他三人不太想去,但豆子开口劝说,他们便都答应了。他们在军队待了很长一段时间。在他们闭关训练的时候,身在老家的弗恩和丽塔她们的生活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弗恩高中毕业后也没继续读大学,她在家附近的一家超市工作,整天超市和家里来回往返,日子单一却不乏味。丽塔结了婚,和一个叫贝克尔的男人。婚后不久就生了一个男孩子。只是,结婚后贝克尔不再像当初追求丽塔那样对她爱护有加,反而时常对她大打出手,家暴她。杰西的女朋友马利也生了一个男婴,在杰西入伍之前,他们订了婚。再有两个月,安布罗斯和他的兄弟们就可以退伍回国了。回国之后,他要搞清楚自己对弗恩的感情,因为离开老家的前天晚上,他一时冲动亲吻了弗恩。就在他们都盼着结束军营生活回到家人身边去的时候,意外突然降临。在一次例行巡逻返回基地的途中,他们遭到突发炸弹袭击。五个人中,只有安布罗斯活了下来。其他四人的遗体被运回各自的家,被家人安葬在他们高中母校的一座小山上。而遗活下来的安布罗斯,在医院被治疗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才苏醒过来。醒来之后,安布罗斯不仅右半边脸毁容,右边耳朵也失聪,右眼睛也失明。而且,炸弹碎片还残留在他右边肩膀和右脸上。从医院回家后,安布罗斯闭门不出。镇上的人轮番去看望他,都被拒之门外。他无法接受自己今非昔比的容貌,比这个更让他痛苦的是,他的朋友全死了,只有他自己还活着。而且,他们的死亡,原因都在他。如果当初不是他劝说,他们就不会去当兵,也就不会发生这种意外。原本他们都有自己生活,杰西会和女朋友结婚,格兰特会继续上大学,保利和豆子也会有自己的未来。可是现在,他们都不在了。一切都变了,如同他的脸,他的人生也面目全非。生活总有让人出其不意的时候,意外比明天先一步到达,也是常态。03接受自我,不完美也是一种完美弗恩一直想去看看安布罗斯,安布罗斯远去当兵的这些年,弗恩对他依然念念不忘。她经常给安布罗斯写信,只是一封也没寄出去。虽然临走前,安布罗斯吻了她,可是没有给她任何承诺。因为从小的自卑心理,弗恩一直不觉得安布罗斯会喜欢她这种黄毛丫头。可是安布罗斯不愿意见任何人。有天晚上,弗恩下了夜班回家的路上,偶遇外出夜跑的安布罗斯。她吓了一跳,不仅因为安布罗斯的脸,也因为安布罗斯与之前截然相反的态度。从那之后,弗恩就时不时会遇见安布罗斯。弗恩在超市工作,安布罗斯在他父亲的面包房上班。面包房就在超市后门的一个小隔间里。安布罗斯知道自己不可能一辈子呆在家里,于是他和父亲商量,父子俩轮流在面包房上班。父亲白天工作,他晚上工作。弗恩希望自己有勇气靠近安布罗斯,和他说话。可她不知道如何迈出第一步,也不知道安布罗斯是否欢迎她。她常常会看到安布罗斯在面包房忙碌的身影。安布罗斯依旧挺拔如往日,只是他明显比以前瘦了很多。在弗恩撞见他的那个夜晚,他眼窝深陷,两颊凹陷,活像个饿死鬼。面包房通向超市的走廊上挂着一块小白板。从弗恩到超市上班的第一天,小白板就在了,只是一直没人用。弗恩想起之前她代丽塔和安布罗斯互通情书的场景,于是随手在小白板上写下了她曾经在信中问过安布罗斯的一个问题。弗恩密切关注着小白板的动静,她写的字还在,只是没有任何回应。她把字擦掉,连续写了两次。第三次的时候,安布罗斯回应了她。就这样,他们向以前写信那时候一样,靠着小白板慢慢联系起来。很长一段时间,除了弗恩之外,没人知道安布罗斯在面包房工作。因为他上的是夜班,为了避免白天碰到熟人,他都是晚上才出门走动。尽管已经回家很久,安布罗斯还是不敢公开露面。他依然害怕自己的模样会吓到别人,依然无法接受自己现在的样貌。哪怕在最喜欢他的弗恩面前,他也一样无法做到安之若素。在他眼里,弗恩和以前不一样了,如今的弗恩,褪去了从前的稚嫩与丑陋,变得亭亭玉立,成熟稳重且知性。没出事之前的自己,配现在的弗恩刚刚好。但是现下容貌残疾,身心残疾的安布罗斯,已经再也配不上这么美好的弗恩了。并且他发现自己是喜欢弗恩的,从回来之后就一直默默关注着弗恩,可是他不敢靠近弗恩。即便弗恩每天在小白板上给他留言,他也能察觉到弗恩对自己的心意没有改变。与此同时,弗恩也是苦恼和无奈的,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表现得不够明显,以至于安布罗斯看不出来自己对他的喜欢。同时又害怕自己表现得太刻意,让安布罗斯觉得自己是在同情他。其实,在弗恩心里,不管安布罗斯是怎样的,自己都是爱他的,数十年如一日,从未改变过。终于,在贝利的开导和弗恩的坚持下,安布罗斯接受了自我。贝利是弗恩的表哥,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弗恩的所有事情,贝利都一清二楚。贝利和安布罗斯也是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他自小也很崇拜安布罗斯,把他当成书中的英雄一样仰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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