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州兒女。許嫁未婚。雖系夫婦。拒絕淫奔。
【原文】
後魏泾州兒氏女。許嫁彭老生。家貧。常自舂汲以養親。老生往犯之。不從。老生曰。汝終為吾婦。女曰。女道正終。婦道正始。禮未成。何相辱。老生苦相逼。女變色堅拒。老生怒而刺之。女曰。我所以執節。正為君守身。不敢苟從耳。言訖而絕。官罪老生。诏旌其墓曰貞女。
按兒女或作兕先氏女。以老生不禀父母。擅相陵辱。欲苟行無禮。故寧身死耳。呂坤曰。兒女賢乎哉。固吾夫也。而合卺未行。寧死不為苟合之事。況非其夫者乎。彼窺穴逾牆者。其夫耶非耶。
【白話解釋】
後魏泾州地方。有個姓兒的女子。是許給彭老生做妻子。女子的家裡很窮苦。所以自己常常舂著米、汲著水。得了錢來供養爺娘。有一天、兒姓女子又到那邊去汲水。彭老生就去強奸他。兒姓女子不肯。彭老生說。你將來終是我的妻子呵。兒姓女子道。做女子的道理。要正大光明般完結。做婦人的道理。要正大光明般開始。現在還沒有行過結婚的禮。那裡可以呢。彭老生苦苦的強逼他。兒姓女子變了臉一定不肯。彭老生恨起來了。就拿出刀來把他刺了幾刀。兒姓女子忍著痛說。我的所以固執貞節。正是為你守著身體。因此不敢苟且從你的呵。說完了話。就絕命了。後來官廳裡曉得了。就把彭老生判了罪。皇帝下了诏書。在兒姓女子的墳上面。表著貞女兩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