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向外的道路:打破意识与客体的界限
(续)
这些发展阶段——从小我的传统立场,通过对(我们的)纯粹意识的永恒、无限本质的开明领悟,到在我们生活的所有领域中确立这一领悟——在所有伟大的灵性和宗教传统中都有详细的描述。从“成熟”的成年人或小我的传统视角,到认出我们作为纯粹意识的本我,是这样一条道路:从“我是某物”——身心——的信念,到领悟到“我什么都不是”。从“我不是事物;我只是纯粹意识”,到认识到“上帝的无限存在或无限意识本身是万物的终极实相”的道路,是这样一条道路:从“我什么都不是”到“我就是一切”的道路。
禅宗传统这样描述这三个阶段:“首先,水是水,山是山。然后,水不再是水,山不再是山。再然后,水是水,山是山。”正如动物或婴儿的前自我体验,看上去类似于并共享着某些后自我认知的属性,所以,从前自我和后自我的视角来看,山与水是类似的,只是在前者中,它们是由某些不同于我们自己的事物构成的,也就是物质,而在后者中,它们的本质被认出等同于我们的自我,也就是意识。
第一条道路,从“我是某物”到“我什么都不是”,是一条向内或面向自我的明辨之道,这在吠檀多传统中阐述得最为清晰。从“我什么都不是”到“我是一切”,是一条向外或面向客体的道路,这在谭催(Tantric)传统中阐述得最为清晰,尤其是喀什米尔的沙伊夫学派(KashmirShaivism)。如果说吠檀多传统是一个排除或明辨的传统,在其中,终极实相从客体化体验的遮蔽面纱中解脱出来,那么,谭催传统就是一个包容的传统,在其中,意识与所有客体和他者之间的表面区别或分离被消除。在人类层面,这种分离的消除,涉及他人时,被称为爱,涉及事物时,被称为美。
拉马纳·马哈希描述了同样的发展阶段:“世界是不真实的;唯有意识是真实的;意识就是世界”,也就是说:意识融入了体验;意识从体验中脱离;体验融入了意识。婴儿所知的全部都是体验;圣人或神秘主义者所知的全部都是意识;而所有的客体、他人和世界都只是那。
威廉姆·布莱克试着向他的一个唯物主义朋友解释这一点时,朋友问他:“当太阳升起时,你难道看不到一个有点像几尼(英国旧时金币或货币单位)的圆形火焰盘吗?”布莱克答道:“哦,不,不,我看到无数的天使在呼喊:‘神圣、神圣、神圣的万能上帝!’”
同样的领悟,在《奥义书》中表述为“我就是那”,在基督教传统中表述为“我和圣父是一体的”。也就是说,我的本质——纯粹意识——与宇宙的终极实相,实际上是一体和相同的。一切众生在他们的内心所感觉到的“存在感”,与一切客体所共有的“存在性”,都是同一个不可分割、自我觉知的存在的修饰(或变形)。由于不可分割,所以,它是完整的、圆满的、一无所缺的、无欲无求的、无所畏惧的,也不会被任何事物所打扰,因为在它自身之中,没有任何不同于它自己的东西可以让它被增加、减少或打扰。因此,它就是平静与圆满本身。
吠檀多传统的伟大等式,其简单的陈述是:“存在-意识-喜乐”,暗示着:一旦万物所共有的生命或存在,被揭晓为等同于认知一切体验的意识,那么,人类、动物和世界之间的区别或分离就消融了,于是,平静、快乐、爱与美的体验就会闪耀光芒。
只有无限、不可分割的意识,将其自身变形为体验,并作为体验之整体而存在,但它从来没有作为、成为或认知任何不同于它自身的事物,因此,它没有任何实现自己或保护自己的冲动。如此,它就是无条件的快乐本身。
这一认知据说是绝对的,因为它并不源于或依赖于任何不同于它自己之物。它从不改变;它不来也不去;它与有限的心无关;它仅仅被自己所知。这一领悟是根本认知,它存在于所有伟大的宗教和灵性传统的核心处。不同之处仅仅在于其所表达的形式,以及其被认知的方法。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虽然真理永远不会分裂人们,但宗教几乎总是在这样做。
事实上,这一认知是唯一能够真正统一人们的领悟,因为它是所有人都平等共有的,无关种族、信仰、宗教、健康状况或财富。在所有的状况和环境中,所有的年龄段中,它都是一样的。它永远都不可能是任何单一个人的财产,也不可能是任何单一国家或宗教的起源。它对所有人都是同等开放的,没有一个人拥有接近它的特权。它不必去努力挣得,因为它一直已经是我们本质性的、无条件的本性。它无法被占有或操纵。它作为“我是”的认知、存在感或爱的体验,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闪耀。因此,它是个人、社会和国家之间和平的基础。它只需要被认出,它的影响存在于体验的所有领域。
第10章
存在等同于觉知
从独立自我或有限之心的角度所认知的客体化世界,是一个幻相,但所有的幻相都有一个相应的实相。用黄檗禅师的话来说就是:“人们忽略了虚幻世界的实相。”关于世界,所知的一切都是有限之心;有限之心的实相是无限觉知;对于觉知来说,什么都不曾发生。因此,据说在终极分析中,什么都不曾发生。
有限的客体或短暂的自我,从来就不曾存在过,也不曾在时间中持续,更不曾被移动或改变、变老、死亡或消失。所有表面上的客体和自我都仅仅因其永恒、无限的觉知之实相而闪耀光芒。体验的每一刻,无论其内容是什么,都是无限、不可分割、全然亲密的觉知,都是我们的自我或存在,它对自己而呈现,呈现在自己之中,作为自己而呈现。
所有的客体都被称为存在:椅子存在,想法存在,情绪存在。因此,存在是所有客体的共同因子、共有本质。然而,存在不是客体的属性,正如屏幕不是电影的属性,水也不是波浪的属性一样。客体不存在。存在——所有表面事物的存在性——只属于意识,唯一真正存在的“一”。
即使从传统的观点来看,心被认为源于身体,而身体又是从世界而来的,心的本质也必定等同于世界的本质,正如任何部分的本质都必定等同于其从中产生的整体。因此,我们自我的本质——作为“我是”的认知而闪耀的存在性、觉知的体验或存在感——等同于所有表面事物的“存在性”,等同于世界的本质。存在等同于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