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乡党第十  》3则7-9

论语《乡党第十  》3则7-9

2024-11-29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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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朱康美  2024  11  25 诵读《论语》 第58天 乡党第十  3则 【原文】         7、齐[zhāi],必有明衣,布。齐必/变食,居必/迁坐。   8、食/不厌精,脍[快kuài]/不厌细。食饐[义yì]而(耳)餲[爱ài],鱼馁[馁něi]而肉败,不食;色恶[饿è],不食;臭[秀xiù]恶,不食;失饪[任rèn],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匠),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细xì]。唯酒无量,不及乱。沽[姑gū]酒/市脯[府fǔ],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   9、ji于公,不宿[素sù]/肉。ji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释义】         7、zhaijie前沐浴的时候,一定要有浴衣,用布做成。zhaijie时,一定要改变平常的饮食,居住也一定换个房间。   8、食物不要过于追求精,食肉不要过于追求细。食物经久变质,鱼肉腐烂变坏,不吃;颜色不新鲜,不吃;气味难闻,不吃;烹调不当,不吃;不到季节的食物,不吃;不是按一定方式切割的肉,不吃;调味品不当,不吃。席上的肉虽多,但吃的量不超过主食。只有酒没有限制,但不能过量。从市上买来的腊肉和酒,不吃;常备姜食,但也不多吃。   9、按照古礼,士大夫助祭于鲁公,分得的ji肉,不留到第二天;自己家里的ji肉,留存不超过三天,超过了三天,就不吃了。    【成语】              食不厌精    【分析】          古代zhaijie的规矩,很多衣食住行都有讲究,住的简陋,吃的简单朴素。通过住与食来提醒自己,如此才能专心祭祀,人的心情就会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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