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講義》(167)
宋龍淵
從道章第二十一(3/5)
● 道之爲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此六句反複(復fù)形容“道之爲物”,似有非有,似無非無;有而不有,乃是無中之妙有;無而不無,乃是無中之妙無;不屬於有,不屬於無,故“惟恍惟惚”。恍惚之妙,隱顯于有無之中;似乎有象,以有象求之,則又罔象;似乎有物,以有物求之,則又無物;即是無方所、無定體,故曰“道之爲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其中有象;恍兮惚,其中有物”——此“物”字,亦是不物而物;能物萬物之義,不可認爲實有之物也。如人心虛靈之妙,果是何物乎?虛靈之妙,能物天下壹(一yī)切物,故以有物言之。人能真得虛靈之妙,不令外物蒙蔽,不致內欲锢弊;以虛合虛,無中生有;無象而自然有象,無物而自然有物。此物非白非青,可以神會,難以言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