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经典原文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孝经•纪孝行章》)
词语注释
1居则致其敬:在日常生活之中要真诚地尊敬他们。居,指平常相处。致,尽,表程度。敬,尊敬。
2养则致其乐:奉养的时候要尽量地使他们高兴。养,奉养。乐,高兴。
3病则致其忧:父母生病时要向他们表示忧虑之情。病,指父母生病。忧,忧愁、忧虑。
4丧则致其哀:父母去世了要表现出巨大的悲哀。丧,居丧、守丧。哀,哀痛、伤心。
5祭则致其严:祭,祭祀。严,严肃、认真。
6居上不骄:即使身居高位也不能有骄气。居上,指在高位。骄,骄傲。
7为下不乱:作为下辈不败坏纲常给父母添乱。为下,身居下位。乱,此指败坏纲常。
8在丑不争:在同辈中不好胜斗狠。丑,通“俦”,指同辈。
9除:去除、改掉。
10虽日用三牲之养:即使每天都用山珍海味来供养父母。虽,即使。日,每天。三牲,牛、羊、猪,此处泛指山珍海味。
原文意译
孔子说:“孝子侍奉自己的父母,在日常生活之中要真诚地尊敬他们,奉养的时候要尽量地使他们高兴,父母生病时要向他们表示忧虑之情,父母去世了要表现出巨大的悲哀,祭祀时要严肃认真地对待。具备了这五条才能合格地侍奉父母。侍奉父母的人,即使身居高位也不能有骄气,作为下辈也不败坏纲常给父母添乱,在同辈之中不好胜斗狠。身居上位而骄纵自己,就会招致灭亡之祸;身居下位而做坏事,就会招致刑罚;在同辈中好胜斗狠,就会招致械斗。如果这三条不戒除,即使每天都用山珍海味来供养父母,也仍然算不上是一个孝子。”
简要析评
孔子在这里一方面阐述了孝子事亲所必须具备的思想前提以及在事亲中要戒除的三种行为——“居上而骄”“为下而乱”“在丑而争”。因为这三者造成的恶果都会危害到自己去尽孝,反而造成父母对自己的担忧。所以个人的保全也是行孝的前提,这就把孝德延伸到孝子自身修养方面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