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   卫风    木瓜

诗经 卫风 木瓜

2021-01-29    06'40''

主播: 呢喃读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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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诗经 卫风 木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她把木瓜赠送给我,我回报她一块琼琚。这不是一般的回报,是永结情义的凭据。 她赠送我一枚木桃,我回报她一块琼瑶。这不是日常的回报,是永结爱情的信号。 她投赠我一颗木李,我把琼玖送她手中。这不是平常的回报,是永远相爱的凭证。 诗文赏析 这是一首男女相悦而互相赠答的诗。其中保存了非常珍贵的民俗学价值点信息。 从朱熹以后,大都以为此为“男女相赠答之辞”。正是瓜果成熟的日子 男女聚会,女子把自己采集的果实投给她中意的男子,男子则回报以玉佩定情,这就可以确定婚姻关系了。这种风俗仍保存于少数民族类似的活动中。古人皮相之说 实难发诗之覆。 闻一多说:《木瓜》诗当是言“女之求士者,相投之以木瓜,示愿以身相许之意 士亦嘉纳其意,因报之以琼瑶以定情也……意者,古俗于夏季果熟之时,会人民于林中,士女分曹而聚,女各以果实投其所悦之士,中焉者或以佩玉相报,即相约为夫妇焉。”此说最为得之。在人类的原始分工中,男子从事狩猎,女子从事采集,瓜果之属为女子所有,故《春秋•元命苞》云:“织女星主瓜果。”男悦女则相赠以猎物,如云“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女悦男则赠以果类,如《左庄二十四年传》云:“女贽不过榛栗枣修”。今西双版纳傣族中,女子求爱,往往唱情歌与男子答对,相邀其坐于自己身边以槟榔果相敬。《晋书》言:潘岳少时,挟弹出洛阳道,妇人遇之者,见其貌美,投之以果,遂满载以归。清代田雯《苗俗记》云:“独家……贵阳、都匀、镇宁、普安皆有……亦于孟春跳月。用绿巾编为小圆球,如瓜,谓之花球,视欢者掷之。在室奔而不禁,嫁乃绝之。”通俗小说如《绣球缘》、《南唐演义》等,皆有抛绣球招婿之事,此类当即投瓜、投桃古俗之遗存。《木瓜》诗即男女相爱投瓜报琚之歌。 诗中的“报”字也很值得注意。这个“报”不是一般的报答,而有男女相报的特殊意义。《日月》篇有“报我不述”,《左宣三年传》有“文公报郑子之妃”,广西平南将男向女家报知结婚日期叫“报吉”,湘潭地方叫作“报日”,台湾地方把向新妇娘家告知婚讯叫“报包”。“报之以琼琚”的“报”,乃是表示对女子爱情的回应。男子之所以要报之以玉类饰物,大概是因为:一、玉乃男子随身佩带之物,有象征男子的意义;其二、古人认为玉乃具灵性之物,具有超自然的力量,可以避邪,保佑平安,有吉祥之意 即所谓“君子比德于玉”。男子将玉赠给女子,意味深长把自己的心交给了女方,也意味着女方的良好祝愿和对自己品格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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