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少年得志,比起历史上的许多诗人,比如浪漫的天才李白和诗圣杜甫,仕途上仿佛要顺利得多。他很快就接近了朝廷高层,成为人人羡慕的仕子。这时金色的路阶在前面闪耀,一切都那么自然而然。如果他是一个相对平庸的人,只需依从这样的一种惯常节拍行进,即可取得一份丰厚的回报。事实上古往今来大多数官场人物都是循着这样一种方式往前,他们精明着、昏睡着、实现着,没有什么奇怪。其中较为聪慧者将余下的一点时间用来经营:大者经营自己的内心,留下许多或闲适或精巧的文字;小者经营自己的身外,获得物质上的更大满足,享尽机缘赋予的一切,而且可以福延子孙。看来匆促而跌宕的历史关节中,在它的局部和缝隙里足以容纳成千上万的庸碌之人。
像北宋这样一个物质极大丰足、人文相对发达的特殊时代,一位仕人会获得更大的安逸和快乐。那时的官场人物达到一定品级,优厚的待遇是其他朝代很难能够比拟的。当年风气开化,适意而放任的官场让仕人如鱼得水。记载中一个州官的***就充满了女优,笙歌宴饮不断,居所非常豪华,可以尽情享受。
苏东坡在仕途顺利之时,不仅数位太后都喜欢他,而且皇上也是如此。仁宗时,诗人初出茅庐就以“大理评事”京官的身份签书凤翔判官;英宗时进入馆阁,而馆阁通常是文人最为向往的清要之职。神宗时,苏东坡先后任职开封府推官、杭州通判,密州、徐州、湖州太守等。记录中宋神宗常常在用餐时阅读奏札,每当停箸,旁边的人就知道他一定是在读苏东坡的文字。这个奇才可以将公文写得神采飞扬妙趣横生,所以看过诸多刻板文牍的皇上,一旦读到苏东坡的文字,喜悦可想而知。皇后们对于苏东坡的喜爱,使他的宫廷生活变得相对顺达,因为她们的暗处关照实在太重要了。即便是在苏东坡最落魄之时,甚至是生死关头,都有一个女人在暗处护佑他。
也许苏东坡与这些权高位重的女人们少有接触,但诗文一定为她们赏读,多趣与传闻也被她们知晓。女子与男人不同,她们更有可能超越刻板的现实,有较大的想象空间,有一些稍稍不同于实务的闲趣和情味,比男人更多了一分浪漫、一分好奇。那些个性毕露的男人、那些诗性丰赡的人物,更能够得到她们的关注。契诃夫曾说:“女人往往喜欢一些怪人。”这里的“怪人”无非就是显著的个性,如不加掩饰的直率、随性的谈吐和幽默之类。这样的特性在一般人那里会被侧目,却能进入另一些人的耳廓或视野,这往往是女人。在她们的听闻中,那些突兀鲜明的言行得到了另一种解释,容易被理解和被宽容。她们也许由好奇到赏识,而后是喜悦和接受。这样的态度,有时会在一个十分僵化和现实的男性社会中稍稍掩藏,当她们一旦走到了政治生活的前台,就会适时而至地援助那个遭遇不幸的男人。
我们谈到“娇客”,会想到被一个家庭或群体爱慕娇惯的男子。如果我们把整个北宋朝廷视为一个“最大人家”,那么苏东坡就曾在这里受到了类似的宠爱。这个男子非同一般,文章有风采,形象有气度,整个人仪表堂堂风流倜傥,常常让男人嫉妒而女人喜爱。她们欣赏他的机敏多趣,记住这个高爽肃穆、机灵英俊却不失庄重的人。这个男人饱读诗书,丰蕴的心灵辐***外表,属于那种自带光芒的人,如他自己所言:“腹有诗书气自华。”(《和董传留别》)这种华彩是最为动人的,而对于朝廷里的竞争者、对于其他的男人而言,这可能成为刺目的光泽。有人恨不得用一块粗布将其包裹和遮罩,然后像扔一个害物那样抛出,让其远离朝廷。这个“最大人家”的日常生活就是如此荒诞和有趣。
对于这样一个男人来讲,机会很多,陷阱也很多。如果他能够抓住机会,就会成为理所当然的强势人物。后来像我们所担心的那样,不祥的事件一个接一个,一直藏在阴暗角落里的恶僚出现了,他们属于官场上的“食肉动物”,像鬣狗一样擅长合伙捕食。一只在旷野上无忧无虑、不断寻觅快乐的麋鹿,当然是非常危险的。它被围拢、撕扯、啮咬,很快变得鲜血淋漓。血腥的气味又引来更多嗜血动物,就这样,一场残酷的剿杀开始了。
苏东坡并非完全麻木,他出于警觉,已经事先察觉了危厄,曾一次又一次奏请离开,想躲到一个遥远之地。这样一种防卫策略有时成功,有时则无济于事。因为那些食肉动物仍然会记住血腥味,会在风中一路寻觅和追赶,然后再次展开围猎。
苏东坡自走出眉山的那一刻,就要满足父亲苏洵的夙愿,做一块补天之石。这块特异的石头经过精心冶炼,终于摆在了理想的位置上;但不久之后被抛弃,变成了一块蒙尘的弃石。第一次被远远抛掷,是在“乌台诗案”之后。苏东坡出狱,从湖州太守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官阶从八品,不能签署公文,属于贬谪的闲职,不过没有开除公职而已。他开始恐惧,最擅长的笔墨之娱也大为节制,甚至嘱咐友人断不可将其诗文示人。他在生活中常常欲言又止,在写给密友的书信中不忘叮咛一句:“看讫,便火之,不知者以为诟病也。”(《与李公择》)但这种情形并没有持续多久,就再次故态复萌了。因为他终究还是一位诗人,总是按捺不住,要让自己的心情从笔底流泻。这是一种生命的属性,生命固在,也只能如此。
那一场“文字狱”只是一次吓阻,未能从根本上改变他能言、敢言和擅言,他一吐为快的禀性。成为弃石之后,偶尔还会一显娇客之态,因为说到底毕竟曾为补天巨材,与其他石头仍旧不同。“突兀隘空虚,他山总不如。君看道傍石,尽是补天余。”(《儋dān耳山》)这是自我归类,在任何时候,他都认为自己不同于常人。“他山总不如”,这种怀才不遇化为了自傲和自我肯定,即便在恐惧中,诗人也远离了自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