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里觅书骨
孙伯伦砚边絮语之二
(接上之一篇) 那何谓诗书之骨? 胡应麟系统地阐述过诗体的源流,品评各体中的代表作家与作品,力求探索各体创作的特点规律,因而在学诗路线上主张"师法贵上",尚"法"又重"悟"。 他所说的"法"即“体格声调”,或叫“声调”;所说的“悟”,即“兴象风神”或叫“神韵”。 他认为,神韵当以格调为基础,格调当以神韵为归宿。诗之骨力亦为诗之功力,它不仅取法乎高,还要有极强的悟性,这种悟性我以为是才华也可以说天资或天才的体现才能达到的高度。 书法与诗法相同,书法的骨力也体现在取法的高古上,取法也决定了学者的立志和审美高度。因此,书法同样讲格调和神采或神韵。 书有“形质次之,神采为上”之论,书法的格调囊括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儒家、道家的哲学精神,儒家的中正平和的典雅之美和道家崇尚自然天人合一的审美心理,因此格调和神韵同样也是判别书法高度和骨力强弱的一个标准。 今人戴雷在《论书法艺术中的格调与气势》一文中分析《十七帖》与《自叙帖》的对比,首先从形式上可以观察前者为小草后者为大草,前者多字字不相连,后者增加字间映带,前者趋于静,后者趋于动。 两件作品为草书中的经典,历来倍受书法理论家的称赞。 《嗨庵论书》评价《十七帖》“从容衍裕不与法缚不求法脱,其所谓一一从自己胸襟中流出者”。“从容衍裕”乃言其书风格处于内敛与外向之间,表现为中正平和的秀雅美,属于格调范畴中较高的等级。 《自叙帖》为怀素得意之作,通篇犹如急风暴雨,不失法度,如火箸画灰,《宣和书谱》说当时名流如李白、戴叔伦之士,“举皆有诗美之,状其势谓若惊蛇走虺,暴雨旋风”。 “惊蛇走虺”之势,“暴雨旋风”之态,以自然意象表现草书线条中力量与气势,表现为崇高美的范畴。 我认为这里说的气势,也正是意象风神“势”的神采,这也正是书法中的功力所呈现出的骨力。 再具体而细微化探析,前者静态之线质为骨丰肉坚,后者动态之线型为多力丰筋。 林语堂在《中国书法》中说:“把中国书法的美归诸性灵说的原理……可以从中国通常的譬喻来证明。他们用‘骨、肉、筋’”这些字眼来形容。” 早在晋代,女书家卫夫人在论书中云:“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 古代书法前贤把书法的笔墨语言用精辟的文字概括地揭示出来。“书圣”王羲之在《笔势论》中引用自然物象形象地喻书之笔势: “画如列阵排云,挠如劲弩折节,点如高山坠石,直如万岁枯藤,撇如足行趋骤,捺如崩浪雷奔,侧钩如百钩弩发。” 卫夫人和王羲之的观点把中国书法的内在美和外在的神采美揭示得淋漓尽致。 总而言之,书法之“骨”力乃书法之功力,这功力主要体现在取法高度与线条艺朮质感和点画意象上,是评判书法艺朮的基本标准。 当然除此以外,在书法作品中章法、字法、笔法、墨法诸要素的许多方面都要达到“众妙攸归”的前提下,增其骨力,骨力既胜,“遒润加之”,“自可背羲献而无失,违钟张而尚工”(孙过庭《书谱》语)。奋起智能、 开启慧根、纵横捭阖、挥洒自如、绝去翰墨畦径、心手双畅;达到黑与白、刚与柔、阴与阳、天与地、意广象圆、气象浑成、妙笔生华、气韵生动、神采飞扬的天人合一神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