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教育原则类——不教而杀谓之虐
今天,再发郑委老师在2010年7月16日发表的这篇文章《不教而杀谓之虐》。请在给孩子提各种要求的时候,给予他具体操作上的指导。这才是做家长的本分,这对于孩子来说才是公平的。
作者:郑委老师
文章朗读:万霞
《论语•尧曰》中有一句话,叫“不教而杀谓之虐”。
意思是说,不对民众进行教化就以他们表现不好而加以屠杀,这等于是虐杀他们。
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同样有这样的现象,有些发号施令的人并没有告诉执行者应该如何去做,就认为他们做得不好。
这对执行者来说是一种心理残害。
我们来举个例子,假设你的老板要你写一个报告,要求下个礼拜一交给他。
你会做吗?你一定会做,因为老板有权力啊。
做好了就会有奖金,有升职的机会;
做不好他可能要给你穿小鞋,甚至会下岗。
所以,你很努力、很认真地写这个报告,用了一个礼拜的时间,加班加点查资料。
礼拜一交到老板的办公室,如果老板看了一眼就把报告扔回去,说:“写的什么狗屁东西,你回去重写!”
这时你是什么感受?你是不是觉得被虐待了?
老板、领导有权利,你只好忍了,说:“我回去重做,对不起。”
但是你心里一定会骂他:“狗屁领导,你又没有告诉我怎么做,我努力了一个礼拜,你还这样收拾我。”
老板可以虐待你一次、两次、三次、四次,但是时间长了你一定会想到要反抗,甚至决定跳槽。
我们家长教育孩子,往往也是这样子的。
家长对孩子有绝对的权力,孩子越小这种权力就越大,这叫生杀大权。
孩子很小的时候,为什么会每天围着你转?因为孩子知道如果离开你,他就没吃没穿的,就会死,你给他的是安全感。
随着孩子的成长,你的权力越来越小,直到青春期,孩子发现你没什么权力了,就会把前些年的怨恨全部发泄出来,就像忍无可忍的员工一样,把报告扔到你脸上,“我不干了,我上网去,我早恋去,我离家出走去,我不上学了……”
这就是对权利的反抗,十几年累积而成的。
家长天生对孩子有权力,但千万不要用权力来教育孩子。
你对孩子能批评、表扬、讲道理是因为你有权力。
权力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给他方法,让他感觉到你在帮他。
孩子犯了错,需要的是家长的理解、包容和帮助,而不是无休止的“动嘴”。
只动嘴的方法就是对孩子的虐待,所谓“不教而杀谓之虐”。
我们的孩子在小学阶段,尤其在一年级是受到虐待最多的时候,因为那个时候他最需要帮助,最需要建立他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是遇到问题最多的时候。
但老师和家长往往没有帮助他们,反而是在不断地“虐待”他们。
孩子们内心很挣扎:“我知道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但是到底该怎么办呢?”
每一个孩子都曾经努力过,曾经努力迎合家长,努力改掉坏习惯,然而他们在每次努力还达不到家长的要求之后,会得到更多的“虐待”,这使他们失去了学习的兴趣,家长也失去了威信。
许多家长都有这样的体会,你说一句话孩子顶五句,你给他讲一个道理,他给你说五个道理,你发现他说的道理比你说的还有道理,你没有办法回复他。
这个时候,只能说明你对孩子的帮助太少,你已经失去了威信。
家长对孩子具有天赋的“权力”,孩子小的时候不敢反抗,但你一直如此“虐待”孩子的时候,孩子就生活在愤怒、委屈、恐惧中。
到青春期的时候,孩子的种种不满就会全面爆发:早恋、离家出走、沉迷于网络……
我们认为,孩子青春期叛逆的不是父母,而是父母不良的管教方法。
如果你不想让孩子受到如此的虐待,那么请在给他提各种要求的时候,给予他具体操作上的指导。
这才是做家长的本分,这对于孩子来说才是公平的。
最后忠告很多家长:不要再虐待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