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是至上的主體·所有其他世俗的主體或客體·都僅是這個絕對主體的混合。因此心靈不是絕對的本體,它只是意識的變形狀態。心靈爲了執行表現行動,必須依賴運動及感覺器官。輸入及傳出神經分別是此兩種器官的直接代理者。將微波元素由物體傳遞到心靈,或利用心理結構所得到的力量來驅動物體,並以此方式使心靈與外在對象物連結起來的神經,則是心的間接代理者。
只要攜帶心靈力量的外放微波元素受到反射,則此物體就在吾人感覺、知覺及概念的範圍之內。當其受到折射,則對象物就只有部分在吾人感覺的範圍內·當微波元素既不反射亦不折射'或只有很少的反射或折
射,即不在感知範圍內。
知覺的正確性有賴於許多因素。傳遞微波元素的對象必須處於正常的情况下。器官的入口必须健康,而反射的微波元素亦需毫无缺陷。输入、传出神经以及心灵质亦应强壮及活跃,最后同样重要的则是我执要准备好接收它们。只要上述任一有缺陷或松散都会导致不正确的觉知,因而造成错误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