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宋有兰子者〔1〕,以技干宋元〔2〕。宋元召而使见其技〔3〕:以双枝长倍其身〔4〕,属其〔5〕,并趋并驰,弄七剑迭而跃之,五剑常在空中。元君大惊,立赐金帛。又有兰子又能燕戏者闻之〔6〕,复以干元君。元君大怒曰:“昔有异技干寡人者,技无庸〔7〕,适值寡人有欢心,故赐金帛。彼必闻此而进,复望吾赏。”拘而拟戮之,经月乃放。
【译文】
宋国有个流浪汉,以技艺求为宋元君所用。宋元君召他进来表演技巧。只见他用两根比身体长一倍的木杆绑在小腿上,踩着高跷疾走快跑,手上还轮流抛接七把剑,同时有五把剑飞在空中。宋元君大为惊讶,立刻赏给他许多钱财缎匹。
又有一个能耍杂技流浪汉,听说这件事,也来求为宋元君所用。元君大怒说:“前次有人以奇技异巧求为我用,那技巧毫无用处,正好碰上我高兴,所以赏给金帛。这个人—定是听说那件事而来的,也希望我能赏他。”于是,宋元君命人把他关押起来打算处死,经过一个月才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