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刘韶约斋说

传习录:刘韶约斋说

2017-09-08    01'27''

主播: 玉华卓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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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孙德明 - 梦回故乡 背景 1514年,阳明先生在滁阳(今安徽滁州)督马政,地僻官闲。滁阳青年刘韶从学于先生,后悔自己以前学的东西泛滥且没用,琐碎而不得要领,领会了先生的学说后,顿觉先生之学简易且可以长久固守,遂自号“约斋”,请先生为他写一篇约之说。 原文收录于《全集》上册卷七文录四第二九一页,原名为《约斋说》。 原典 甲戌(1514) 滁阳刘生韶(sháo)既学于阳明子,乃自悔其平日所尝致力者泛滥而无功,琐杂而不得其要也。思得夫简易可久之道而固守之,乃以“约斋”自号,求所以为约之说于予。 予曰:“子欲其约,乃所以为烦也。其惟循理乎!理一而已,人欲则有万其殊。是故一则约,万则烦矣。虽然,理亦万殊也,何以求其一乎?理虽万殊而皆具于吾心,心固一也,吾惟求诸吾心而已。求诸心而皆出乎天理之公焉,斯其行之简易,所以为约也已。彼其胶于人欲之私,则利害相攻,毁誉相制,得失相形,荣辱相缠,是非相倾,顾瞻牵滞,纷纭舛戾(chuǎn lì)☆,吾见其烦且难也。然而世之知约者鲜矣。孟子曰:‘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其知所以为约之道欤!吾子勉之!吾言则亦以烦。” 注释 ☆舛戾:错误,悖谬。 ☆放心:词出《孟子•告子上》。孟子将“求放心”规定为唯一的“学问之道”,意在强调学问工夫的关键就在于向内寻求、体验、扩充“天之所与我”的仁义之本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