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婚前必看

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婚前必看

2017-12-28    07'02''

主播: 法妞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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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一、案例 近期以来,离婚后背负巨额债务的新闻经常见诸报道,近日又有媒体报道一女子离婚3个月后莫名背上千万巨债,不少人都因此呼吁废除婚姻法24条,婚姻法24条合理吗? 严敏与前夫徐琪(化名)是大学同学,两人恋爱6年才结婚。婚后,徐琪辞去稳定的工作创业。严敏的父母拿出毕生积蓄60万元交给了徐琪,严敏还将陪嫁的房子做了抵押贷款。“从银行借的300万我是知道的,也是用我的房子做的抵押,所以这笔债我认了。但是其他钱,我毫不知情,凭什么要我还呢?” 虽然严敏声称自己对前夫的巨额借债毫不知情,也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家庭开支全部是她的工资在负担,但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下简称24条),认为这笔钱是在她和前夫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的,那么她和前夫就要共同承担这笔债务。 二、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 实际上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依据了一条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 主要内容是: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这第19条第3款的内容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意思就是说,夫妻双方婚后实行财产AA制,并且借钱的第三方知道夫妻AA制,只有这种情况下个人所欠的负债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不过这么看来这条补充并无实质意义,因为外人很难知道你们夫妻之间如何约定财产和债务的分配,就算知道,也不会在借钱的时候提及AA制协议,因为这样反而会增加他日后追偿债务的难度。 三、法律规定只有三种情况可以不用承担债务责任 1.能证明债主和其丈夫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实行AA制,且债主知道 3.能证明丈夫借的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否则都将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四、哪些属于共同债务呢?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五、遇到被负债的问题该怎么解决呢? 1、让债权人举证借贷的合法性  被负债的一方要充分行使答辩和质证的权利,努力寻找债务关系的疑点,证实是虚假债务关系,依据《婚姻法》47条,以对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2、证明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若不能证明是虚假债务,就要证明有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包括用于投资经营、有无用于子女教育等等,这就需要提供搜集共同生活期间的大额开支证据,但想证明借来的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并不容易。 3、签订财产协议  “24条”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口子可以突破: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就是上面提到的两种情况。 4、做好财产保全,防患于未然     仅仅有婚前约定也并不能保证万无一失,受害人要各种举证,如果夫妻一方是恶意举债,举证是相当困难的。所以避免成为被害人的另一种方法就是做好长远打算,进行财产保全,主要就是购买保险、信托。 婚姻法24条确实有失公平,特别是在现如今离婚率比较高的时代里,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早日完善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