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赵女士患有腋臭多年,因此决定做手术去除这一困扰。定好了医院,谈好了费用,结果医生却在手术过程中,要求再增加一项“手术”。而伤口,当时就那么“华丽丽”地敞开着……
20日上午,市民赵女士拨打了市民服务热线投诉称,自己患有腋臭多年,为了去除这一困扰,她通过网络搜索,来到了一家专科医院接受手术治疗,并商定手术价格为1560元。
正当手术接近尾声时,医生却突然停止了手术,开始推销起了另外一款价格为5600元的“皮瓣固定术”,并称,在接受这项手术后,不仅可以减少换药频率,还有助于术后恢复。
由于伤口还未缝合,且手术正在进行,为了尽快完成手术,赵女士只好同意了增加手术的要求,并缴纳了一共八千余元的手术以及相关治疗费用。赵女士表示,在进行手术之前,医生并未充分告知相关信息,导致实际产生的治疗费远超出了预算。
面对质疑,医院相关负责人出示了一份腋臭手术知情同意书,并称,院方已经充分告知了赵女士相关情况。
负责赵女士手术的主刀医生称,自己的确曾在手术进行中向李女士推荐过“皮瓣固定术”,但手术是在征得赵女士的同意之下才进行的。经过协商,最终医院退还了赵女士一千五百元的费用,目前,热线处已将工单派往了天心区卫计部门,工作人员将对此事展开进一步调查。
赵女士与医院之间系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其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我国《合同法》、《民法总则》和《侵权责任法》等法律保护。
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提出增加项目,如果赵女士接受该项目系迫不得已,那么医院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存在乘人之危的可能。我国《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另外,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医务人员有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的义务,如需实施手术,还应当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