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母语日:方言是我们的母语,需要伟大复兴
原文来自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52da350100cbev.html 裴钰的博客
裴钰文化杂谈方言普通话母语国际母语日
使用方言,是公民的权利
根据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3条和第15条所规定的文化权利。每个人都应当能够用其选择的语言,特别是用自己的母语来表达自己的思想,进行创作和传播自己的作品。
使用方言,不是可耻的,而是正当的,不是无知的,而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力,说方言,用方言交流,欣赏地方戏曲,都是在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
有的朋友叫嚣要废除方言,甚至指责方言是低俗的,粗鄙的语言,是经济落后、老土的代名词,在不少影视作品里,高大全的英雄楷模形象,均说标准的纯正普通话,而落后分子、小市民、农民工、下层人员,都是用方言,这就把语言等级化,贵贱化了,把普通话和方言分出了高低贵贱,把人的权利分出贵贱,这是多么荒唐的文化形象。更为荒唐的是,有些影视剧作品,把历史人物的方言口音也统统变成了普通话,比如周恩来总理那悦耳、亲切的口音,生硬地变为普通话,抹去了历史的真实感,以及那份铭刻在全国人民心中的语音记忆。
推广普通话是必要的,必须的,但一定不能对方言进行“口音歧视”,要保障公民使用方言的权利。
“扼杀”方言的基础教育,不是“优质”教育
联合国的相关条约还有一条规定:“每个人都有权接受充分尊重其文化特性的优质教育和培训;每个人都应当能够参加其选择的文化。”
我们的教育和培训,必须尊重受教育者的“文化特性”,中小学教育中推广普通话没有错,没有问题,但,实事求是地说,对方言的尊重并没有做到位,语文教学片面注重工具语言的教授,只加强了“文化共性”,而大大忽视了“文化特性”,教导孩子们说普通话,这是正确的,但没有教导孩子们要热爱家乡话,要尊重家乡话,明确引导孩子们既使用普通话,又可以使用方言。本来,国家和政府只是把普通话当作一门交际性的语言来做推广,而少数教育工作者却把普通话歪曲地理解为“生活语言”,引导孩子们超越了交流的范畴,而在日常生活里不说方言,而说普通话。这种把方言扼杀,把普通话变为“生活语言”的教育,不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倡导的“优质教育”,这是让我们极端忧虑的。
挽救传统戏曲曲艺的新思路
联合国的相关条约规定:“文化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方具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这种多样性的具体表现是构成人类的各群体和各社会的特性所具有的独特性和多样化。文化多样性是交流、革新和创作的源泉,对人类来讲就象生物多样性对维持生物平衡那样必不可少。”
中国传统的戏曲曲艺,在当下面临着极其尴尬的处境,特别是地方戏曲曲艺。而其最大的忧患则是观众的流失,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观众的流失,过去我们总是批评戏曲的题材老,人员老,剧本老等等,其实,最重要的原因不是戏曲本身,而是,方言地位的沦丧,方言处于语言的边缘位置,地方戏曲也就随之衰落。青少年“看”不懂地方戏曲,其实是“听”不懂,母语水平的匮乏,造成了母语文化的苍白,听不懂方言,也就无法理解地方戏曲。如果说,汉字改革不当,会造成葬送传统文化,那么,方言改革不当,就会葬送中国的传统戏曲曲艺。
为后代着想,就要“放任”方言
联合国公约里,还有一条:“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遗产,应当从当代人和子孙后代的利益考虑予以承认和肯定。”
方言是我们的文化遗产,我们要保持目前语言领域的多样性,我们必须予以承认。
我们应该鼓励基础教育的教师,用普通话和方言教学,既可以说普通话,也可以说方言,语文教育要突出表明“文化多样性”的原则,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标准,幼儿园语文教育中,如果不保证方言教育,那么就不是“优质”教育。
普通话需要推广,但是,方言无需推广,而是需要不压制、不歧视、不遏制,要“放任”方言的存在和发展,保持文化的多样性。庸俗达尔文主义者,认为语言是分先进和落后的,是分时髦和乡土的,这种荒谬的理念,早就遭到了现代人文的否定。语言文化是多样性的,从来不分什么先进和落后,语言也从来不是LV和狗不理包子的区别。这种庸俗达尔文主义的观点,一度被极少数的文化偏见者所鼓吹,可是,并不为主流马克思主义所接受。
香港地区:母语保护和推广普通话的典型
我们来看香港地区的语言使用情况。有人说香港是特区,有特殊性,不能做例子。可是,从文化上来看,香港地区有这样几个特点:
1.很好地贯彻“文化多样性”的原则,事实上,普通话从1955年推广以来,由于历史太短,国内还没有出现过一个地区,只说普通话,方言文化已经死掉。所以,事实上,“方言区”并没有质的改变。
2.语言是公民权利,选择使用某种语言,说方言,还是说普通话,都是个人选择,社会和地区政府尊重这种选择。这一点在香港地区达成共识。